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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學期到來上海市教委對"無證競賽"下"逐客令"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0日 10: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蘇軍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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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學期到來,市教委對“無證競賽”下“逐客令”。在昨天下發的進一步規範中小學生競賽和考證工作的通知中明確“三禁”,堅決清理各種面向中小學生特別是低齡兒童的競賽和考證,為學生們營造身心愉快的成長環境。

  市教委強調,嚴禁市、區縣教育部門及其直屬單位(含直屬單位內部機構及員工)、中小學校和教師舉辦或參與組織、宣傳無上海市中小學生競賽管理委員會頒發競賽許可證的任何區域性學科類競賽活動。

  嚴禁義務教育各類學校在招生過程中使用各類學科競賽和學科等級證書作為招生依據。學校不得收取各類適齡兒童少年學科競賽、學科等級證書或複印件,不得要求填報適齡兒童少年學科競賽或學科等級考證情況。若家長或適齡兒童少年在招生報名資料中,提供或填寫有學科競賽或學科等級證書及其情況的,一律退回。

  嚴禁市、區縣教育部門及其直屬單位、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為社會培訓、考證機構提供競賽和考證活動的辦學場所或考試場所。

  市教委、各區縣教育局要加大對規範競賽和考證情況的督查力度。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會同市教育督導事務中心成立專項督查組,健全投訴渠道,加大明察暗訪力度。如發現仍存在違規行為的,對直屬單位或個人、公辦學校或教師,由市教委或區縣教育局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直至給予處分或解聘;對民辦學校,由區縣教育局核減招生計劃;對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素質教育實驗校,按照規定程序取消其資格;對已獲得許可證的競賽主辦單位如存在許可範圍之外行為的,吊銷其競賽活動許可證,今後不得再申請競賽活動許可。

  市教委設立監督電話:23116647,23116648,33728506,電子郵箱:easc_sh@126.com。(記者蘇軍 通訊員焦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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