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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出重拳為"競賽熱"降溫 學校或老師違規或被處分或解聘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9日 19: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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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網2月7日消息:據《新聞晚報》報道,今天,市教委發佈了新學期第一份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小學生競賽和考證工作的通知》,公佈了三個舉報電話,主動接受公眾、家長和媒體的監督,出重拳緩解競賽熱和考證熱。
  
  為清理各種面向中小學生特別是低齡兒童的競賽和考證,今天上午,市教委專門發佈文件,進一步規範競賽和考證工作:嚴禁市、區縣教育部門及其直屬單位、中小學校和教師舉辦或參與組織、宣傳無上海市中小學生競賽管理委員會頒發競賽許可證的任何區域性學科類競賽活動;嚴禁市、區縣教育部門及其直屬單位、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為社會培訓、考證機構提供競賽和考證活動的辦學場所或考試場所。
  
  對於家長普遍關心的“考證是否有助於孩子升學”疑惑,該文件再次重申,嚴禁義務教育各類學校在招生過程中使用各類學科競賽和學科等級證書作為招生依據。學校不得收取各類適齡兒童少年學科競賽、學科等級證書或複印件,不得要求填報適齡兒童少年學科競賽或學科等級考證情況。若家長或適齡兒童少年在招生報名資料中,提供或填寫有學科競賽或學科等級證書及其情況的,一律退回。
  
  市教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對存在違反上述規定行為的學校或個人,立即整改。本文件發佈之後,如發現仍存在違規行為的,對直屬單位或個人、公辦學校或教師,由市教委或區縣教育局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直至給予處分或解聘;對民辦學校,由區縣教育局核減招生計劃;對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素質教育實驗校,按照規定程序取消其資格;對已獲得許可證的競賽主辦單位如存在許可範圍之外行為的,吊銷其競賽活動許可證,今後不得再申請競賽活動許可。
  
  據悉,本市將建立社會各界、媒體輿論監督機制,設立監督電話、電子信箱等,認真核查反映的情況,並將調查和處理結果與反映人溝通,主動接受公眾、家長和媒體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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