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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費用“異常高”有望增設“友情提醒”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9日 01: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聞晨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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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 吳衛群)隨著智慧手機和移動數據業務的普及,“偷流量”等消費糾紛時有發生,工信部最近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電信服務用戶消費提醒工作的通知》,對於運營商向用戶進行消費提醒作出明確規定,並要求於今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記者獲悉,根據《通知》要求,今後電信用戶有望在使用電信業務時,設置一個“異常高額通信費用提醒值”,一旦當月累計通信費用超過該提醒值,運營商將及時通知用戶。

  根據要求,用戶通過網上營業廳、短信定制等電子渠道辦理電信業務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應及時明確告知用戶所辦理業務的收費標準、生效日期和服務時限;採用套餐方式計收費的,在約定套餐包含業務種類和限量的同時,要對超出套餐後的收費標准予以明確;對用戶套餐內所含各項業務實際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電信業務經營者應通過短信、語音、頁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戶本計費週期內該業務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一旦實際使用量達到套餐限量,電信業務經營者應及時通知用戶,並告知用戶超出套餐外繼續使用該業務的收費標準和收費查詢方式。

  此外,過去用戶還常常為賬號餘額不足等原因遭暫停服務,今後電信業務經營者被要求在一個合理提前時段內,提醒用戶及時交納通信費用,以免影響其正常使用電信服務。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結合本地消費情況,設置異常高額通信費用提醒值,用戶當月累計通信費用超過該提醒值,電信業務經營者應及時通知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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