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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反受害者"比打人更可惡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7日 20: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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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管打斷小販手骨逼其簽聲明否認。小販劉武秀稱被廣州京溪街道辦城管毆打導致手骨骨折,媒體曝光後,城管要求其簽字聲明否認被打、指媒體報道失實。劉武秀被告知,只要在一份免責聲明上簽字,即可獲賠7000元。隨後,電視臺記者與劉武秀一起參與協商,暗訪拍下對方誘迫簽字的全過程。(2月5日《京華時報》)

  野蠻執法被曝光,當事城管不是承認錯誤、糾正問題,反倒威逼利誘,試圖通過“策反”的卑劣手段來推卸責任、敷衍塞責。城管“策反受害者”的目的,估計除了應對輿論和問責的壓力,或許還出於對城管隊伍整體“形象”的維護──畢竟各地打人事件頻發,已使城管的形象跌入冰點。可不知他們想過沒有,他們的這種弄虛作假的行為比打人更可惡,對城管形象的傷害更大。

  幸好劉武秀不願意“昧著良心做事”。如果她貪圖小利選擇了息事寧人,她可以拿到7000元賠款,媒體就要背負上“報道嚴重失實”的黑鍋,豈不令勇於進行輿論監督為老百姓討公道的正直媒體心寒?同時,發生這種匪夷所思的事情,也不由得讓人心裏犯嘀咕:以往媒體曝光的一些事例,隨後有不少都被扣上“媒體誤讀”、“斷章取義”、“與事實有出入”一類的大帽子,不知道其中是否也存在“策反”的問題呢?

  在“策反”過程中,城管提出的賠償金額是7000元。如果“策反”成功,這筆錢由誰來出?按常理推斷,公款賠償的可能比較大。公職人員和執法人員犯錯卻要用公款擦屁股的例子舉不勝舉。犯錯和違法亂紀低成本甚至“零成本”,已經成了很多醜陋現象愈演愈烈的催化劑。我覺得事情發展到現在,廣州市政府有必要成立聯合調查組予以徹查,不僅要查清打人事件,更是要查清“策反受害者”的情況;不僅要嚴肅處理涉事人員,更要以此為契機在城管隊伍中開展整風教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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