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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河池鎘污染事件官員處理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7日 00: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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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節以來,廣西龍江河鎘污染事件已鬧了近半個月,至今仍未使龍江河及柳江的水質完全恢復正常,有關老百姓因喝污染水而引起後果亦開始見諸於報道。2月3日,廣西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對河池市副市長等9名官員迅速宣佈處理決定,其中7人被撤職,分管副市長李文綱僅領受行政記大過處分。對此,坊間輿論均對此不甚滿意。

  為什麼這樣説呢?

  此次龍江河鎘污染,是一件影響超過百萬人飲用水安全的特大生態污染案件,連日來,下游柳州市“嚴防死保”鬥污染,已有一個多星期,該污染事件在國內外影響十分惡劣。而據報道,河池的污染四年前就發生過,當時的市環保局長也轍了職,但四年來污染問題並未得到根本治理,這説明,環境污梁在河池市已非“臨發”、“突發”問題,而是已成痼疾,是該市長期來的問題。因此,現在這麼撤個環保局長、副區長、環監大隊長之類,顯然是隔靴搔癢。我以為,河池市的鎘污染問題久拖未解決,終於發展成大事件,關鍵在於該市的黨、政一把手領導不力或另有其他原因。河池市委書記、市長是管全局的,尤其是市長,一條河都管不好,應該是主要責任者,論此次事件的嚴重性和影響,以及長期未解決金屬污染的問題,如果要處理幹部,市長、書記就應該先處理,而且應依法追究瀆職責任。所以,現在光處理幾個小官員,把更大的責任人河池市黨政一把手放過,河池污染問題恐仍難解決好。

  其次,對現在官員的轍職,老百姓仍放心不起來。一是由於官員的級別待遇不動,撤職如同停職,“風口浪尖”暫避風頭,然後可以不用上班(或上班不管事),每月仍領原級別工資、獎金,老百姓諷刺是“離職休養”;二是風頭一過,被撤官員常常以原級別復出,換一個地方做官,有的被撤官員因曾為上級當替罪羊,復出時還能提升或重用,這種例子不勝枚舉。所以老百姓對瀆職官員挨撤職處分,比作為“帶薪休養”、待機復出。如此“嚴肅處理”,也就成為官場的遊戲。

  事實是,一個官員鬧到要挨撤職,肯定是涉及大問題,故就應名副其實挨這個處分。何謂撤職?首先,它不是免職、降職、暫時停職,而是把權力、級別身份統統撤除,廳局級、處級幹部一旦撤職,他(她)就只能是個機關一般科員,絕不能再拿廳局級、處級待遇,此乃常理;但今之撤職處分,待遇不變,級別不動,這還叫什麼撤職?被撤職幹部也不是不可以復出,但復出應有個規矩,一般半年或一年之內總不宜以原級別復出吧?否則,這官場還有規矩和嚴肅性嗎?但現在許多官員被撤,都能很快復出,所以有的官員不怕被撤,更希望是為上級“代受過”、“挑擔子”式的撤職,因為這對不久的復出將有更大的好處。

  我個人認為,河池市出了這麼大問題,若黨政一把手“安然無恙”,那裏的環境保護狀況依然堪憂──但願是我是憂天的“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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