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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投資糾紛搬出液化氣鋼瓶討“説法” 男子揚言引爆養老院被處拘役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6日 11: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民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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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寶山區一男子宋某由於投資養老院與他人發生糾紛,竟將液化氣鋼瓶置於養老院樓道並高舉打火機“討説法”。日前,宋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寶山區法院判處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

  宋某聽説開養老院能賺錢,便出資21萬元,與他人合夥開設了一家養老院,然而在投資過程中,卻未與對方簽署任何書面協議。之後,宋某不僅沒有拿到分紅,更被合夥人排斥在外,無法參與對養老院的經營管理。眼見辛辛苦苦積攢的21萬元如“石沉大海”沒了下文,而自己的妻子更是因此常常哭鬧,家庭失和,平時看起來老實巴交的宋某竟作出了驚人之舉。

  2011年11月30日下午3時許,宋某酒後至其投資的養老院,從養老院廚房內搬出兩隻液化氣鋼瓶置於4樓樓道處,以間歇釋放液化氣及點弄打火機揚言引爆養老院為要挾,要求合夥人周某給個“説法”。養老院工作人員見情勢危急,立即撥打110報警,民警趕至現場後即刻開展現場封控、人員疏散、聯絡特警消防等應急準備,並對宋某予以勸説。經過民警20多分鐘的耐心疏導和勸説,宋某終於情緒緩和,主動交出了打火機。

  寶山區檢察院認為,宋某的行為足以造成對養老院這一公共環境安全的威脅,遂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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