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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購經適房不得出售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6日 03: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湖北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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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報訊 據新華社北京3日電 2日,《北京市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發佈,住房保障的多個環節均出臺了新政策。

  今後,北京的廉租房、公租房、經適房、限價房這四種保障房將統一申請、審核、分配。新通過審核的經適房申請家庭如果購買經適房,將不得上市交易,確需轉讓的也將由住保部門回購。經適房、限價房將優先向一定年齡以上的2人戶及以上家庭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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