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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電原總會計師判刑6年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6日 02: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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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昨日從省高院獲悉,繼南京市原經委主任劉寶春獲刑5年後,高淳陶瓷內幕交易案又有2人獲刑,其中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原總會計師杜蘭庫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高淳陶瓷內幕交易案發源自中電集團十四所借殼上市引發的高淳陶瓷重大資産重組。2009年3月6日,經劉寶春牽線搭橋,中電集團公司第十四研究所與南京市高淳縣政府達成協定,將縣政府所持的高淳陶瓷部分股權轉讓給十四所,使其成為高淳陶瓷公司第一大股東、實際控制人,雙方于同年4月19日簽署了《合作框架意向書》。

  作為該集團總會計師,被告人杜蘭庫全程參與了該項目的審核。在獲悉相關情況後,同年4月2日至20日間,杜蘭庫和妻子劉乃華通過個人和其他親屬的股票交易賬戶買入高淳陶瓷股票,非法獲利421萬餘元。

  證監會經調查後認定,十四所並購、重組高淳陶瓷公司借殼上市的預案在公開前屬內幕信息,杜蘭庫因職務關係知悉該內幕信息,是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2011年12月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杜蘭庫、劉乃華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案作出公開宣判,判決認定杜蘭庫犯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25萬元,劉乃華犯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25萬元。(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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