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合肥物管新規本月實施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5日 04: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安在線-安徽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月起,《合肥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正式施行。按照新規,如果業主不按時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企業可予以公示。而業主有權要求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相應的服務,並可以向縣(市)、區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投訴。

  物業服務企業退出物業服務時,業主大會仍未能選聘到新物業服務企業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縣(市)、區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從市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的應急物業服務企業名單中指定資質條件相符、信用記錄和業績較好的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做好清掃保潔、垃圾清運、安全保衛和綠化維護等基本服務工作,並繼續督促或者組織召開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

  新規規定,小區車位禁止只售不租。物業管理區域內機動車庫、車位應優先滿足本區域業主停車需要。在滿足本區域業主需要後,可以將車庫、車位出租給本區域業主以外的單位或個人。如果業主要求承租車庫,建設單位以只售不租為由拒絕,則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將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被處以1000元的罰款。(記者 張鳴)

熱詞:

  • 物業服務
  • 物管
  • 業主大會
  • 房地産
  • 行政主管部門
  • 新規
  • 合肥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
  • 選聘
  • 小區車位
  • 建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