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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溫柔”判決被抗訴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3日 15: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寧波網-寧波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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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北京2月1日電(記者趙曉輝 陶俊潔)雲南綠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日發佈公告稱,公司于1月31日收到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抗訴書》。檢察院認為,綠大地欺詐發行案一審判決確有錯誤,原審法院對欺詐發行股票罪部分量刑偏輕,應當認定被告單位及各被告人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且原審審級違法。

  去年9月6日,綠大地欺詐發行案在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儘管綠大地依靠造假上市圈錢3.46億元,但去年12月初的法院一審判決卻對五名被告人全部緩刑,公司僅被罰款400萬元。

  根據最新公告,檢察院認為,原審法院對欺詐發行股票罪部分量刑偏輕。本案持續造假時間長、犯罪性質惡劣、非法募集資金數額特別巨大,社會危害極其嚴重,判決雖在法定幅度內量刑,但明顯偏輕,且未區分五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律判處緩刑不符合法律規定,僅對“綠大地”公司判處400萬元的罰金也明顯偏輕,罰不當罪。

  另外,檢察院認為,原審審級違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中國證監會關於辦理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條之規定,涉嫌證券期貨犯罪的第一審案件,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同級人民檢察院負責提起公訴。

  作者:趙曉輝 陶俊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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