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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聚會勿過度勸酒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26日 17: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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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1月26日電(記者涂銘)春節聚餐往往少不了敬酒勸酒,但因為勸酒惹出的禍端也是屢見不鮮,既有酒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也有飲酒過度致人酒精中毒甚至是致人死亡的。法官提醒,春節聚會切勿過度勸酒,勸酒導致他人傷亡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008年春節期間,家住北京市房山區的陳某應邀到朋友王某家吃飯,席間王某頻頻向陳某勸酒。飯後,陳某駕車回家途中因超速駕駛發生車禍身亡。後陳某的家人將王某告上房山區法院,要求王某賠償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共26萬餘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交警認定陳某對車禍事故應承擔完全責任,但王某明知陳某駕車而來,還與陳某共同飲酒,並在陳某駕車離開時持放任的態度,其放任的行為明顯不當,故其對陳某酒後駕車身亡負有一定的過錯,應對陳某家人的經濟損失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最終法院判決王某賠償陳某家人各項費用共計4.35萬元。

  房山區法院法官盧濤表示,春節期間飲酒要適可而止,也不要過度勸他人飲酒。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親朋好友聚會飲酒時,酒宴的組織者、參與對他人勸酒者、或者自願照顧飲酒者的人,均對飲酒者負有一定的照顧、看護、幫助等義務。飲酒者發生事故,勸酒者在法律上難逃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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