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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省份公務員取消公費醫療 全部參加醫療保險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22日 06: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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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人民日報》報道 日前,北京市宣佈,自2012年1月1日起,市屬公務員、事業單位等約22萬人取消公費醫療,併入職工醫保。公務員醫療保障改革再度引發公眾關注。記者從各地了解到,截至目前,內地31個省區市中,至少有24個已取消公費醫療,全部參加醫療保險。其他省份正在逐步取消公費醫療。

  1998年12月,國務院發佈《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要求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所有用人單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全部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此後,全國大部分地區根據文件精神,陸續取消了公務員公費醫療,對在職和退休公務員(離休人員除外)實行醫療保險。山東、廣東、江西、江蘇、湖北等7地公務員尚未全部取消公費醫療。其中,河北全省在職和退休的公務員全部納入醫療保險,2.8萬左右離休人員仍然享受公費醫療。

  各地公務員參加醫療保險情況

  全部參保地區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慶 山西 吉林 黑龍江 內蒙古

  遼寧 浙江 安徽 福建 河南 湖南 廣西 海南 四川

  雲南 西藏 甘肅 青海 寧夏 新疆 河北

  注:內蒙古、遼寧、安徽、福建、青海等省區,公務員在參加醫療保險的基礎上,還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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