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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省份公務員進醫保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22日 05: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長春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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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法制晚報》報道

  日前,北京市宣佈,自2012年1月1日起,市屬公務員、事業單位等約22萬人取消公費醫療,併入職工醫保。公務員醫療保障改革再度引發公眾關注。據悉,截至目前,內地31個省區市中,至少有24個已取消公費醫療,全部參加醫療保險。其他省份正在逐步取消公費醫療。

  24個省份公務員取消公費醫療

  1998年12月,國務院發佈《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要求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所有用人單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全部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此後,全國大部分地區根據文件精神,24個省份陸續取消了公務員公費醫療,對在職和退休公務員(離休人員除外)實行醫療保險。山東、廣東、江西、江蘇、湖北等7地公務員尚未全部取消公費醫療。

  醫保取代公費醫療是大勢所趨

  據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得了大病,醫保勝於公費醫療。由於公費醫療沒有實行大病統籌,也不享受社會醫療救助,在大病救治中,超出公費醫療目錄的材料、藥品、服務項目,要全部由個人承擔。

  但門診和普通病種住院報銷比例,公費醫療高於醫保。

  大多數被採訪的公務員普遍表示接受醫保,認為可以化解許多矛盾和問題,也避免了財政方面的入不敷出。有人説,“以醫療保險取代公費醫療是大勢所趨”。

  各地公務員參加醫保的情況

  全部參保的省份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慶 山西 吉林

  黑龍江 內蒙古 遼寧 浙江 安徽 福建

  河南 湖南 廣西 海南 四川 雲南

  西藏 甘肅 青海 寧夏 新疆 河北

  部分參保的省份

  山東(除省直機關、濟南、煙臺外)

  江蘇(除省直機關和南京市外)

  江西(除省直機關和南昌市外)

  廣東(除省直機關和廣州市外)

  湖北(省直機關未參保) 貴州 陜西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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