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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22日 01: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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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通知情況

  公司董事會于2011年12月31日和2012年1月11日分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和審議事項。

  2、會議召集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

  3、會議方式:現場表決

  4、會議召開時間:2012年1月19日(星期四)上午9:30

  5、會議召開地點:鄭州市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科學大道74號輝煌科技3414室。

  6、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長李海鷹先生

  二、會議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額129,767,820股,同意票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會議,大華會計師事務所代表列席會議,國浩律師(北京)事務所律師列席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並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三、議案審議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按照會議議程審議了《關於變更公司財務審計機構的議案》,並採用現場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了表決,審議表決結果如下:

  129,767,820股同意,0股反對,0股棄權,同意票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國浩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與召開程序、會議召集人及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會議的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均符合《公司法》、《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未違反現行有效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公司章程》,本次會議合法、有效。

  五、會議備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決議;

  2、國浩律師(北京)事務所關於本次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2年1月19日

熱詞:

  • 本次股東大會
  • 臨時股東大會
  • 決議公告
  • 公司章程
  • 法律意見書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國浩
  • 規則
  • 公司法
  • 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