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7000美元是一次性了結還是3年補付?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21日 23: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15年前,在自己單位工會的組織下,男方萬某與女方寧某對兩人的非婚生子女玲玲(化名)的撫養問題達成協定:玲玲與母親寧某共同生活,寧某收到萬某支付的孩子撫養費7000美元。15年後,萬某收到楊浦區法院送達的傳票。原來,玲玲起訴萬某,要求他支付前欠撫養費30余萬元,並按月支付今後的撫養費直至自己就讀完畢,具備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時止。日前,楊浦區法院判決萬某一次性補付玲玲撫養費5萬元,並自起訴次月至玲玲高中畢業時止每月支付撫養費2000元。

  非婚生女

  玲玲出生於1992年,但是在3歲之前她沒有見過父親萬某。因為玲玲的父親萬某、母親寧某未曾辦理過結婚手續,且萬某在認識寧某之前就已經結婚並育有一女。1995年,寧某通過萬某的工作單位和他取得聯絡。萬某不否認玲玲是自己的親生女兒,但也不願與妻子離婚,於是他所在工作單位工會主持二人達成協定,玲玲由寧某撫養,萬某支付撫養費7000美元。在收到錢款的同時,寧某親筆寫下收條一張。

  各執一詞

  15年過去了,雙方一直相安無事。直到萬某收到楊浦區法院的傳票,他才發現事情遠遠沒有告一段落。

  玲玲訴稱,母親寧某15年前收到的7000美元是萬某補付自己3歲前的撫養費,之後他便一直沒有支付撫養費。故訴至法院要求萬某補付及繼續支付自己3歲後的撫養費。

  萬某辯稱,1995年7月,寧某找過自己要求支付女兒撫養費。後通過單位工會組織協調,萬某根據當時的生活水平一次性給付玲玲18年所需的撫養費7000美元。之後,寧某及玲玲沒有找過自己要求增加撫養費。玲玲現提出要求自己補付撫養費的訴請明顯過高,不同意玲玲的所有訴訟請求。

  補付費用

  楊浦法院審理該案後認為,原、被告雙方對被告曾經支付7000美元撫養費一節無異議,根據當時的匯率折算,這筆錢款約近人民幣6萬元。而參考當時上海市的生活水準,被告萬某提出係一次性折算撫養費的主張比較符合當時的經濟情況。但是考慮到雙方協商的唯一證據收條上,並未明確7000美元係一次性了結玲玲18年撫養費的對價,而且玲玲母親寧某多年來一人撫養原告,在精神上、經濟上付出很多。隨著經濟水平的提高,玲玲的生活水準也在不斷提高,萬某僅以7000美元解決玲玲至成年止的撫養費,顯然不能滿足她的實際需要。

  根據已經查明的玲玲實際生活情況及萬某的經濟收入狀況,萬某應一次性補付玲玲至起訴時的撫養費5萬元。玲玲要求萬某自起訴次月每月支付撫養費2000元,根據萬某經濟收入及玲玲目前實際所需,可予准許,支付期限至玲玲高中畢業時止。

熱詞:

  • 萬某
  • 被告
  • 訴訟請求
  • 原告
  • 非婚生子女
  • 獨立生活能力
  • 法院判決
  • 收條
  • 結婚手續
  • 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