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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訂年夜飯別忘簽協議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8日 16: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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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1月16日訊(通訊員 王可海 記者 曹思揚) 16日,市南工商分局發佈龍年春節消費警示,提醒島城消費者在預訂年夜飯時別忘與店家簽訂預訂協議(合同),在購物時警惕商家的打折陷阱,留好購物憑證,避免落入“傍名牌”陷阱。  工商人員提醒消費者,在預訂年夜飯時,儘量與店家簽訂預訂協議(合同)。協議(合同)的內容首先越詳盡越好,可具體到菜、肉、魚等食物的種類、數量、計量單位以及質量等;其次是明確酒水等一些輔助服務的具體價格,是否收取服務費或是否可自帶酒水等;最後是明確雙方義務責任,註明訂金應如何處理,違約一方應如何承擔等。消費者在消費結束後,最好詳細查看賬單的明細,付款後記得索要相關票據。 

  市民購物還要警惕商家的打折陷阱,要留好購物憑證和其他相關證明。在消費旺季,商家經常會打出“全場2─8折”“購買200元返還100元”等標語,但實際上消費者必須購滿規定數額的商品才能夠享受到這些折扣,這樣下來,消費者在不知不覺中便掉進了循環消費的圈套中。工商人員指出,部分商家甚至打出“直銷價”、“驚爆價”、“全市最低價”和“有獎銷售”等的促銷口號,商家這種做法實際上是利用噱頭拋售積壓商品、滯銷商品、殘次商品,甚至銷售假冒商品。消費者購物時,一定要索要並保留好購物憑證及其他相關證明,一旦遇到糾紛,及時與工商部門聯絡,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此外,消費者要詳細檢查商品的商標標識、包裝等信息,避免落入“傍名牌”的陷阱。有些企業千方百計地將自己的産品與名牌産品扯上關係,或與知名商品的包裝相似,或以國際知名品牌或企業“監製”為名義,消費者購買時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落入“傍名牌”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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