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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裕案牽出副省級高官 媒體曝綠城宋衛平行賄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8日 11: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正義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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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綠城宋衛平(資料圖)

  張家盟案透

  張家盟受賄的最大特徵,即低價購房獲利。其政商共贏的為官準則貫穿仕途,亦由此被牽扯落馬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紫金公寓小區內,臨近河道,一幢帶院子的四層建築院門緊閉,透過門縫可見院內遍覆塵埃、落葉,已久未清掃。這裡曾經的主人正是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舟山市原市委書記張家盟。

  從2010年4月3日,紀檢部門通報張家盟涉嫌違法違紀接受調查,至2011年歲末此案移送福建省廈門市中級法院,時間跨度近兩年,期間浙江舟山政、商兩界多位人士被帶走配合調查,包括張家盟髮妻繆咪紅。重獲自由後,繆咪紅偶回紫金公寓小院,但因房屋封存無法入內,停留後悻悻離去。

  2011年12月20日,廈門市中級法院一審認定張家盟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事因張家盟任職舟山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綠城房地産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綠城集團)董事長宋衛平、舟基(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舟基集團)董事長黃善年、浙江金湖集團控制人何春雷等五人在企業經營、項目用地、房地産開發和案件處理方面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共計735萬元。

  而與當地富商巨賈利益往來背後不為人所知的是,張氏案發的第一塊多米諾骨牌為前“內地首富”黃光裕。以黃光裕案為導火索,時任浙江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王華元被查,牽出舟山商人虞松波,隨後“舟山首富”黃善年亦被帶走調查,張家盟應聲落馬。

  在廣東省政協原主席陳紹基、最高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及王華元之後,張家盟案成為黃光裕案“拔出蘿蔔帶出泥”後倒下的又一塊骨牌。

  1956年出生的張家盟,生於舟山,浸淫當地政界數十年。他16歲起任中學教師,1974年就讀浙江大學,畢業後入仕,並步步升遷,從舟山計劃委員會副主任到普陀區副區長,再任嵊泗縣副縣長、縣長,舟山市副市長兼市交委主任,直至2008年1月,由舟山市委書記升任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有魄力,也很獨斷,容易得罪人。”張家盟一位前下屬評價。在舟山當地,許多人對其落馬帶有嘆惋,蓋因其主政期間當地經濟的迅速發展。

  司法判決書概括了張氏政商合謀的為官準則,這一準則貫穿其仕途,並滋生多起直接或通過親屬間接尋租的案例。十天的上訴期過後,由於其並未上訴,案件至此已畫上句號,張家盟迎來的將是秦城監獄的服刑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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