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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就"源洲公司"發通告:涉案車輛限期交公安機關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5日 22: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西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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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西新聞網訊(見習記者 徐菊霞 石钖)在兩三年時間裏,南寧市源洲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源洲公司”)通過“租車返還油費”的幌子套取租車人押金,該案涉及汽車幾千輛,涉案金額高達上億元(本報曾多次報道)。昨日,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備受社會關注的“源洲案件”有了最新進展,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南寧市公安局發佈聯合通告,要求目前仍持有“源洲公司”案件未歸案的涉案車輛(經雙方協商已達成協定取回車輛的除外)的單位或個人,在2月11日前,將持有的涉案車輛主動交至南寧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或持有人所在地公安機關。

  據悉,“源洲公司”案件已由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源洲公司”案件是涉嫌經濟犯罪的刑事案件,涉案車輛屬於各被告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工具。為了依法、公平、公正、妥善處理該案的涉案車輛,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南寧市公安局正式發佈聯合通告,要求車輛持有人限期交出未歸案的涉案車輛。

  通告明確,目前仍持有“源洲公司”案件未歸案的涉案車輛(經雙方協商已達成協定取回車輛的除外)的單位或個人,應自通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將持有的涉案車輛主動交至南寧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或持有人所在地公安機關。

  從即日起,請目前在扣涉案車輛的車主和承租人,儘快到南寧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辦理相關事宜(車主需攜帶購車發票、租賃協議、身份證、車輛行駛證原件並提供複印件,承租人需攜帶身份證、押金單或轉款憑證、租車協議原件並提供複印件)。辦理地點:南寧市友愛南路20號南寧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一樓,聯絡人:余強,聯絡電話:0771—3902055。

  案件回放

  南寧源洲公司成立於2008年7月,經營地址設在衡陽西路1號廣運都市景苑內,法人代表為羅某,但實際負責人是周某。公司以每月車價4%-5%的高回報租金讓車主把汽車長期出租給公司,公司再將汽車轉租出去,收取租車人車價60%-70%的押金,並每月按押金的3%-5%的錢,以“油費”的形式支付給租車人,以此來套取押金。後來,該公司因為“資金鏈斷掉”,無法繼續支付租金和“油費”。2009年12月底,南寧經偵部門接到群眾舉報。經過近1個月的案前調查,警方發現周某、劉某等人利用源洲汽車租賃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的所謂的“租車返還油錢”模式有重大的犯罪嫌疑。2010年1月21日警方立案偵查,主要犯罪嫌疑人周某和劉某在案發後相繼被抓獲。此案由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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