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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政校分開仍需持續體製革新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3日 14: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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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的舉辦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應按照政校分開、管辦分離的原則,以章程明確界定與學校的關係,保障學校的辦學自主權。”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孫霄兵昨天表示,今年要推動所有高校全面啟動章程制定或修訂工作。此外,教育部還在新聞通氣會上通報了《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1月10日《新京報》)

  多年來,由高校“行政化”帶來的學術不自由、抄襲和長官意志等問題備受詬病,呼籲高校去“行政化”的聲音日盛,直至“錢學森之問”到達頂峰。如何回應民間的關切,培育出符合現代要求的高校,逐漸被擺上議事日程。2010年,肩負高校去“行政化”使命的南科大組建,引來輿論的持續關注,及至如今全面推動高校啟動章程制定或修訂工作,讓我們看到了去“行政化”的曙光。

  教育部通報的文件可圈可點,比如,明確規定了高校應當制定章程,並以章程為學校校內“憲章”或“憲法”,界定高校相關事務;再如,章程應明確支持校長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的制度規範,還應明確規定學校學術委員會、學位評定委員會以及其他學術組織的組成原則、負責人産生機制、運行規則與監督機制,維護學術活動的獨立性。

  這些信息都在告訴我們,教育行政主管機關給高校“鬆綁”在不久的將來或可成為現實。而對於高校來説,行政主管機關的“鬆綁”,一定程度上就意味著有了充分的學術自由。但是,我們還應該看到,在高校章程的制定過程中,高校主管部門仍可介入起草,學校黨委仍對章程制定擁有領導和決策權,在審定、審議環節上,也有教育主管部門的身影。

  毫無疑問,在高校章程的制定過程中,高校主管部門仍置身其中,難免有讓“去行政化”的努力付諸東流的可能。畢竟,行政權力從來都不會甘於悄然隱退,總會鑽取制度的空子挾制改革。因此,要想徹底實現政校分開,我們還需要讓體制持續革新,在推行“去行政化”努力的同時,少一些附加在這種改革之上的障礙。

  具體而言,首先是厘清政府與學校的關係,讓學校在經費和人事任命上不再依附於政府,從而倒逼行政權力不再對高校發號施令,給予章程更大的獨立空間;其次是構建高校內部民主治理結構,比如建立董事會、監事會等機構,以及充分發揮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作用;再次就是為社會監督和社會參與提供足夠的空間。

熱詞:

  • 行政化
  • 高校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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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辦學自主權
  • 新京報
  • 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