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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發佈維權信要求高朋網履行合同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3日 08: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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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售賣假天梭表”事件爆發以來,高朋網(微博)一直未和消費者達成解決方案。此前所謂的賠償、道歉僅限于發佈各種聲明,並未有相關工作人員與消費者面對面協商解決。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日前接到消費者發來的一封公開維權信,信中闡述了消費者的訴求,即按照合同違約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對於消費者提出的訴求以及授權律師的意見,直至記者截稿也未得到高朋網方面的相關回復。

  而就在1月6日,國家工商總局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遏制消費領域“霸王條款”現象,將在全國組織開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

  在此次公開的維權信中,消費者明確表達了訴求:一、希望高朋網明確表態出售了假表,公開賠禮道歉,並在國內主流媒體、網站和高朋網上發佈道歉聲明。二、按照團購廣告的要求,向所有團購的消費者提供真表。如果高朋網不能主動履行合同義務,消費者將會維權到底。

  目前,117名維權消費者已委託北京市振邦律師事務所的張新律師、劉罡明律師,為消費者提供法律服務。張新律師結合事實提出相關意見:高朋網作為此次團購合同的違約方是無權解除合同的,無權自行確定賠償方案,單方退款,除非消費者同意。同時,按照我國《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等法律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向高朋網主張提供真表。

  維權信中,消費者亦明確表示,出於公益,也要替全國的網購消費者,向大面積公開售假的網購平臺亮劍。張新律師表示,維權信出來後,如果高朋網依舊沒有良好的態度,年後將會提起訴訟程序。

  “國家工商總局近期整頓市場的行動,有助於本案的解決。”張新律師認為,網購已深入人心,消費者此前遇到種種問題都不打官司,是因為事情不大,打官司成本卻很高。國家應當考慮修改《消費者權益保障法》,針對網購,出臺更加嚴厲的賠償標準,簡化維權程序,這樣會更有利於網購的發展。

  有法律人士認為,工商總局的上述行動能夠加強市場準入和退出方面的監管,除對不具備條件、違法經營的進行查處外,還與經營者是否誠信挂鉤,嚴重不誠信的強制退市,將是一個比較大的突破。同時,針對網絡經營者建立專門的信用管理機制,彌補現有法律的不足,可以解決目前存在的違法成本過低、對不誠信行為約束力不強的問題。

熱詞:

  • 高朋網
  • 履行合同義務
  • 合同違約
  • 合同格式條款
  • 維權
  • 消費者權益保障法
  • 網購
  • 消費者提供
  • 霸王條款
  • 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