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北京限時辦理工傷生育險 20日前未辦加收滯納金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2日 00: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從今年1月1日起,本市工傷、生育保險實現了全覆蓋。市人力社保局昨天發佈兩項政策調整之後的業務操作細則:用人單位須在本月20日之前到社保經辦機構為職工辦理參保手續,否則將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按照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都應參加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併為本單位職工繳納這兩項保險費,參保職工個人無需繳費。

  ■釋疑

  生育津貼為單位社保年度首月繳費基數

  本市生育保險新政對生育津貼的計發辦法進行了調整。過去,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計發。今後則以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為基數。而這個“月繳費平均工資”究竟是指哪個月份?是參照每個月的平均數還是以女職工産前的那一個月為準?昨天發佈的操作細則明確,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是社保經(代)辦機構每年新核定的社保年度(每年4月至次年3月)第一個月的用人單位月平均繳費基數。也就是説,在同一個社保年度內,生育津貼均以此數據計算。每年1-4月的生育津貼暫按上一社保年度第一個月的用人單位月平均繳費基數計算,待每年新核定的社保年度第一個月的用人單位月平均繳費基數産生後,依此補發生育津貼差額部分。(姜葳)

熱詞:

  • 用人單位
  • 生育保險
  • 繳費基數
  • 滯納金
  • 生育險
  • 月平均
  • 操作細則
  • 參保
  • 計發辦法
  • 參加工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