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譚咏麟07年巡唱訴訟解決 主辦及承辦方賠84萬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9日 17: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譚咏麟(資料圖片)

  北京時間1月7日消息,據香港媒體報道,藝人譚咏麟2007年在內地舉行的巡迴演唱會湛江站,因在演出當天突然被主辦方宣佈取消,並且遲遲沒安排退票或重開,因而被一名歌迷將主辦方及譚校長等一併告上法庭。

  事件經過訴訟多年後,結果當地法院在2011年12月底作出了最終結果,認為譚校長只是表演者,跟原告無直接關係,判定主辦及承辦方要向該名歌迷賠償84萬。

熱詞:

  • 譚咏麟
  • 湛江站
  • 名歌迷
  • 訴訟
  • 承辦方
  • 校長
  • 藝人
  • 資料圖片
  • 原告
  • 表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