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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咏麟巡演訴訟終解決 被裁定無罪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9日 11: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網易娛樂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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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咏麟(微博)(資料圖)。

  網易娛樂1月7日報道據香港媒體報道,藝人譚咏麟2007年在內地舉行的巡迴演唱會湛江站,因在演出當日突然被主辦方宣佈取消,並且遲遲未安排退票或重開,因而被一名歌迷將主辦方及譚校長等一併告上法庭。事件經過訴訟多年後,當地法院在2011年12月底作出了最終結果,認為譚校長只是表演者,跟原告無直接關係,判定主辦及承辦方要向該名歌迷賠償84萬。

  (本文來源:網易娛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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