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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在微博上公佈值班電話 法官輪流在線值班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9日 01: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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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日,寧鄉花明樓人民法庭開通了同名官方微博,這是繼我省各大市州法院開通官方微博後,第一個基層法庭官方微博。花明樓法庭庭長王治介紹,微博開通以來,法庭制定了“官方微博法官在線值班”制度,4名法官每日輪流在線值班,有提問的就要有回復。“相比起法院官方微博,這個法庭官方微博更親民,更面向實際問題。”

  法官微博在線值班

  昨日上午11時,新浪微博“寧鄉花明樓人民法庭”更新了一條微博,內容為:您好,我是今天的法官在線值班員戴莉。竭誠為您提供司法幫助。請您聯絡或者電話聯絡0731─87094054。

  戴莉是花明樓法庭的法官,根據法庭指定的“官方微博法官在線值班”制度,她值班時的職責是在休庭空當時間,在新浪微博上發佈當天與法院相關的活動,開庭預告與庭審結果。

  昨日上午11點44分,戴莉發出第一條微博:本庭今天公開開庭審理原告楊利明上訴被告周解明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被告周解明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庭依法缺席審理,並當庭裁決。判令被告周解明立即償還原告楊利明貨款3300元。下午1點13分,戴莉更新了一條下午2點半開庭公告。

  記者看到,該微博賬號于1月1日開通,至今發微博33條。

  在線提問,20分鐘內得到回復

  昨日上午11時53分,記者以市民身份向值班法官提問:“我朋友出了個交通事故,但是他對交警的事故責任裁定不滿意,請問是不是可以請法院再進行重新認定。”12點04分,戴莉回復:“……如何採信的問題,是人民法院依據最高院的《證據規則》對該證據進行認定證據的效力。不一定可以對事故的責任認定進行重新認定。”記者再問:“如果要打官司,法院還是以交警的認定作為標準?”戴莉于昨日中午12點11分回復:“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依職權製作的公文書證的證明力一般大於其他書證。可能有個案的變更,但如果當事人出示的證據不足以推翻交警部門認定事實的話,人民法院是會認可交警部門制定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內容效力的。”

  “架子更低,更親民”

  寧鄉縣人民法院研究室相關負責人説,法院的官方微博一般由研究室或辦公室人員進行打理,內容為大型的案件通報,政策變動及媒體報道等,而與民眾的一對一交流則相對較少。而作為法院派出機構的基層法庭,其微博直接由法官進行打理,內容為“除涉及審判秘密等不能公開、不宜公開的內容外,第一時間向社會各界發佈案件審理、法庭工作動態等信息。”相比起法院官方微博,“架子更低,更親民”。

  花明樓法庭庭長王治説,打算開通微博,是發現不少當地民眾已習慣用手機上網,使用微博,覺得用微博形式進行交流會更有效率。法庭制定了“官方微博法官在線值班”,對法庭的4個法官進行排班,要求每天必須有人登錄微博,”發佈法庭消息,答疑解惑。但這並不是全部內容,王治説,今天法庭來了什麼客人,遇到什麼有趣的事,中午吃了什麼好菜,都可以發在微博上。“很多人不知道法庭在幹什麼,看到這些,也許會覺得很貼近,很有趣吧。”王治説。(瀟湘晨報 吳可 康希 周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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