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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企業並購未按要求申報將受處罰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7日 23: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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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商務部網站發佈了《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調查處理暫行辦法》,其中規定如果經營者未依法申報而實施集中的,商務部可以對其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責令經營者恢復到集中前的狀態。據悉,該辦法將於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所謂經營者集中,是指經營者之間合併,或者經營者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能夠實施影響力的行為。商務部去年批准的雀巢收購銀鷺股權、雀巢收購徐福記股權,以及百勝全面收購小肥羊等均屬經營者集中方面的反壟斷審查。

  根據《暫行辦法》規定,對有初步事實和證據表明存在未依法申報嫌疑的經營者集中,商務部應當立案,對其進行初步調查。被調查的經營者需在立案通知送達之日起30日內,向商務部提交與被調查交易是否屬於經營者集中、是否達到申報標準、是否已實施且未申報等有關的文件、資料。商務部自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60日內完成初步調查,如果屬於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的,則將進行進一步調查,經營者應暫停實施集中。

  《暫行辦法》還規定,經調查認定未依法申報而實施集中的經營者,商務部可以對其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責令其停止實施集中、限期處分股份或者資産、限期轉讓營業或其他必要措施。如果經營者對此裁決不服,可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商務部表示,今年還將進一步完善經營者集中案件審查工作。

  記者沈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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