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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訴違約國美前高管被追討千萬封口費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7日 19: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網 審理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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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審理      

  本報北京1月5日訊 記者李松 黃潔實習生孔一穎 因不滿陳曉離職後向媒體散佈關於國美經營狀況的部分言論,日前,國美電器將該公司前董事會主席陳曉告上法庭,指責其違反合同約定,要求陳曉返還國美支付給他的1000萬元“封口費”。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去年5月10日,國內一家財經媒體發表《國美事件再露面陳曉大爆國美財務漏洞》的報道。文章大量引述陳曉離職後對國美電器的評論,如“他本人將儘快拋售國美股票”,並曝該公司“高額費用導致供應商不堪重負”等內容。對此,陳曉曾辯解:“從一場無議題的私人閒聊中,片面抽取內容所發表的文章,是缺乏常識的個人理解。既非我原意,更不代表我的觀點和言論。”

  原告稱,2011年3月9日原告與被告陳曉簽訂了協議,並向被告支付稅後人民幣1000萬元,作為被告履行協議項下各項承諾的全部對價。原告認為,不論陳曉發表言論的場合是什麼,均已違反離職時與國美簽訂的協議約定。故要求陳曉返還原告支付的“協議對價”人民幣(稅後)1000萬元。

  陳曉的代理律師辯稱,原告提供的3份證據均為新聞報道,並不能用於證明陳曉曾接受過該記者的採訪,也不能證明陳曉曾説過報道中的內容。其認為國美電器一方並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陳曉存在違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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