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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美訴陳曉討千萬保密費 指責其散佈不實言論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7日 04: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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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美電器與公司前董事局主席陳曉的恩怨終於鬧上法庭,國美指責陳曉離職後向媒體散佈關於國美經營狀況的不實言論,違反了雙方的保密協議,構成合同違約,要求陳曉返還國美支付給他的1000萬元“封口費”。今天上午,此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去年3月10日,陳曉辭去國美董事會主席的職務。去年5月10日,國內一家財經媒體發表題為“國美事件再露面陳曉大曝國美財務漏洞”的文章。文中稱陳曉曝出老東家存在“高額費用導致供應商不堪重負”、“經營模式將難以為繼”等問題,並稱“國美股價已到頂”。在文章刊登後,陳曉表示,“這是從一場無議題的私人閒聊中片面抽取內容所發表的文章,既非我原意,更不代表我的觀點和言論。”

  國美電器對此事作出強烈反應,在聯交所發佈了該文不屬實的聲明,並於一個多月後正式起訴陳曉。國美認為,不論陳曉發表言論的場合是什麼,均已違反離職時與國美簽訂的《協議》約定。在明知對方記者身份的情況下仍然發佈對國美的不實言論,嚴重違反了《協議》約定。

  今天在法庭上,國美提交了雙方的《協議》,《協議》內容為陳曉不得披露國美集團的業務資料、經營策略、供應商的聯絡方式等,也不得發表造成負面影響的言論。國美為此向陳曉支付了稅後1000萬元作為補償。《協議》規定,如承諾人違反協議中任何款項規定,國美可索回支付的補償費用。國美認為,陳曉的言行已嚴重侵犯了國美的合法權益。

  陳曉一方答辯認為,國美在訴訟中稱,陳曉有誹謗言論,但提供的3份證據均為新聞報道,並不能用於證明陳曉曾接受過該記者的採訪,也不能證明陳曉曾説過報道中的內容。此外,這1000萬元款項的性質是國美支付的高管離職支付金,原告沒有充分證據證明被告存在違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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