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重慶一打工仔因鬧分手勒死90後大學生女友獲死緩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7日 08: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法制網訊 記者徐偉 通訊員楊君相 因女友提出要分手,男子竟然不顧與女友近兩年的戀情,殘忍的用繩子將其勒死。近日,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因感情糾紛引起的故意殺人案件。被告人殷偉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賠償因被害人劉婷婷死亡造成的經濟損失費共計人民幣17663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殷偉,男,1982年9月30日出生,重慶市墊江縣人,小學文化,無業。2009年,殷偉因感情不合與老婆離婚,小孩由殷偉撫養。離婚後不久,殷偉通過QQ聊天在網上認識了一名在重慶某大學讀書的墊江籍學生劉婷婷,隨後二人確定了戀愛關係。在戀愛期間,由於兩人文化背景的差異,不時産生一些小矛盾。殷偉對劉婷婷時有打罵行為,劉婷婷向殷偉提出分手,但遭到殷偉的拒絕和威脅。

  2011年5月18日,殷偉接到劉婷婷的電話,劉婷婷告知殷偉自己可能懷孕。殷偉當即從寧夏返回重慶到劉婷婷的學校找到劉婷婷,以帶劉婷婷到墊江做人流為由,一起返回墊江縣桂溪鎮桂西大道殷偉的家中。期間,殷偉對劉婷婷有過打罵行為。

  同月23日上午11時,殷偉在其住房臥室內,用繩子纏住劉婷婷頸部將其勒死,並寫下遺書離開現場。後經法醫鑒定,劉婷婷係勒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其無身孕。

  之後,殷偉到其二哥家中,並向其講述了殺害劉婷婷的事實。當日晚22時許,殷偉的二哥打電話勸殷偉自首,殷偉同意到墊江縣桂溪派出所投案自首。於是,殷偉的親屬將殷偉交給了公安民警,歸案後,殷偉如實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實。

  庭審時,被告人殷偉辯稱:他是投案自首,網上的聊天記錄不能作為證據。其辯護人也提出:殷偉是投案自首;有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酌定情節───殷偉的犯罪動機是由於生活窘迫,犯罪目的是為殉情而相約自殺,殷偉之前無違法犯罪記錄,人身危害性不大,在主動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殷偉用繩索勒死劉婷婷,非法故意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關於殷偉及辯護人提出,殷偉與劉婷婷是相約自殺的犯罪理由,經法院調查核實,現有證據不能證明殷偉和劉婷婷是相約自殺,相反,有多名證人證言和QQ聊天記錄均證實,殷偉有蓄意殺害劉婷婷的動機:首先,從劉婷婷同親友的聊天記錄中反映出她想和殷偉分手,但受到殷偉的威脅,自己無自殺意圖;其次,從劉婷婷父母的證言中也反映出劉婷婷要與殷偉分手;第三,從殷偉的鄰居、商店業主及門衛等證人的證言來看,殷偉與劉婷婷返回墊江後,劉婷婷情緒正常,均無情緒過激的行為;第四,屍檢報告顯示,殷偉在勒死劉婷婷前曾用暴力毆打過劉婷婷。至於殷偉提出相約自殺,從現有證據中,只能顯示出殷偉殺人後有自殺的傾向。殷偉在殺害劉婷婷後,在電話中向公安機關的相關人員陳述了其殺人的事實,在其兄帶公安機關來抓時,並未逃跑,主動上車歸案,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用繩索勒死劉婷婷的事實,符合自首的構成要件,應認定為自首。

熱詞:

  • 殷偉
  • 勒死
  • 分手
  • 死緩
  • 女友
  • 大學生
  • 酌定情節
  • 被告人
  • 投案自首
  • QQ聊天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