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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者將追究刑事責任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3日 11: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江西頻道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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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江西頻道1月1日電 (記者羅鑫)南昌一公司兩股東日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立案,將受到檢察院的審查起訴。據了解,這是刑法修正案新規出臺後,江西省公安機關首次追究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者刑事責任。目前,20余名工人被拖欠工資全部清償。

  2011年10月25日,南昌伯樂尼木業有限公司工人向江西南昌縣公安局報案,稱公司老闆突然不知去向,工廠設備被搬走,20余名工人近兩年的26萬多元工資還未支付。

  隨後警方調查發現,伯樂尼公司兩位股東唐某和方某由於分歧致使企業突然關閉,其後一段時間兩人中斷聯絡逃避工人工資追討。工人無可奈何向勞動仲裁部門投訴,經受理後兩股東仍拒絕支付工資,並有轉移資産跡象。

  南昌縣公安局接到報案後,責令兩人限期支付工人工資仍遭拒絕。兩人行為由此已觸犯2011年5月1日正式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正式立案。

  南昌縣公安局表示,在刑法修正案新規出臺前,公安機關由於缺乏法律依據,通常無法受理惡意欠薪報案。同時,被拖欠工資工人要向勞動仲裁部門投訴,經受理當事人被責令卻仍拒付工資,並且有轉移資産、逃匿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等行為後,公安機關才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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