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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簡化並購審批程序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2日 19: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今晚網-今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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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30日表示,證監會擬修改規則,將持股30%以上的股東每年2%自由增持股份的鎖定期從12個月降至6個月。此外,證監會還將IPO預先披露時間由原來的5天提前“在發審會之前一個月左右”,並修訂了年報準則。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辦法修訂簡化了並購重組行政許可程序,有利於鼓勵大股東增持行為。

  為了便於大股東增持,證監會制訂了《關於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對一些行為的行政許可予以取消。明確因持股30%以上大股東每年2%自由增持行為、持股50%以上股東增持股份行為、繼承,以及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不發生變更的發行行為引發的要約收購義務豁免,不再需要履行行政許可審核程序。

  這位負責人説,上市公司股價相對低迷時增持活動的活躍,一方面表明以控股股東為代表的産業資本對公司價值的判斷,即大股東認為市場對公司股價存在相當程度的低估;另一方面,控股股東在市場高估時減持、低估時增持,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持股情況,體現了資本市場內生穩定機制的作用。(可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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