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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內不允許辦培訓機構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1日 05: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京日報數字報刊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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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關區陳女士諮詢:小區居民樓裏可不可以辦教育培訓中心?

  下關區教育局答覆:舉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需要符合相關的設置要求。《南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設置辦法》第三章第九條第二款規定“辦學場所不得為居民住宅、地下室和其他不適合辦學或有安全隱患的場地”。因此,南京市轄區內的居民樓裏是不能辦教育培訓中心的。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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