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央企業累計實現營業收入24.2萬億元,同比增8.4%;上交稅費總額2萬億元,同比增5.2%;實現利潤總額1.3萬億元,同比增3.8%。2013年全年央企利潤增速呈“前高後低”走勢。1—7月,中央企業實現利潤總額7415.7億元,同比增19%,而此後幾個月增速明顯下滑。 [ 詳細 ]
1月14日,國家電網官網發佈消息稱,國家電網國際發展有限公司與港燈電力投資管理人有限公司和港燈電力投資有限公司簽署了基石投資協議,認購港燈18%股份合訂單位。電能實業已于2014年1月12日就基石投資協議對外發佈公告。待獲得香港聯交所的正式批准後,股份合訂單位將於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
港燈公司成立於1889年,目前由香港電能實業有限公司全資擁有,是一家垂直一體化的電力公用事業公司,負責向香港島和南丫島提供發電、輸電、配電及售電服務。股份合訂單位在香港聯交所獨立上市完成後,經營電力業務的港燈公司將成為港燈電力投資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國家電網投資港燈,是繼中電與南方電網組成策略聯盟後,再有央企進入香港電力市場。“現在國家政策提倡節能減耗,電網在這方面有些跟不上節奏了。所以國電開始了智慧電網改造,利用港燈的智慧電網的先進管理經驗,作為一個很好的升級改造角度,在消化産能和轉型升級方面都有積極的意義。”北京九沐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總裁胡建偉分析説。
據悉,港燈將發售44.27億個合訂單位,每單位作價介乎5.45至6.3元,一手500股入場費約3,182元,集資約241億至279億元;計及超額配售權,集資最多321億元。根據安排,港燈鎖定兩大基礎投資者國家電網及阿曼主權基金,國家電網將斥資87億至100億元認購港燈,約佔合訂單位總數18%,阿曼則斥3.875億元認購0.7%至0.8%。
電能分拆港燈後仍是大股東,故國家電網投資港燈料短線影響不大,但商業信託一般壽命約十多年,5至6年後或需新資金投入,故今次國家電網入股或是為進一步投資作鋪墊。港燈上市後,電能將保留約42.4%至49.9%港燈股權,仍是港燈大股東,持股約18%的國家電網估計是第二大股東。據利潤管制協議,港燈的准許回報率為9.99%,較不少海外投資項目更高,對擬於2020年提高海外資産佔比至約10%的國家電網來看,相當有吸引力。
外資分析員指出,內地電力項目一般股本回報率約8%至10%,而回報與資産凈值挂鉤的港燈則為9.99%,相比下投資港燈較內地電力項目更划算,且國家電網可藉入股港燈提升在港的知名度及影響力。“國家電網可以純為每年6.26至7.24厘的分派回報,今年獲得6.27億元的分派,成為港燈的一名被動式的投資者。但也可藉國內26省龐大供電網絡,跟內地電力公司的聯絡合作,以一個主動投資者身份,為港燈發展出謀獻策。”胡建偉分析説。
“國家電網入股港燈,成為它的第二大股東,不能僅看未來能掙多少錢。電網一直是作為最重要的一種關係國計民生的基礎設施,內地的發電系統是統一的,香港也是納入國家運行的整體框架中的,現在通過入股的方式參與到電力的供應當中,可以確保香港未來的安定和健康發展。”涂永紅説,大型公共産品或者基礎設施建設非常重要,如果價格上有很大的波動,很容易引發一些問題,所以把香港的電力納入到國電管理體系中,和國內的電網系統相統一,我覺得這是有很大的意義的。
據國家電網官網介紹,入股港燈項目是國電繼菲律賓項目、巴西項目、葡萄牙項目、南澳項目、新加坡能源澳大利亞資産股權投資項目後成功實施的又一重大境外投資項目。該項目加大了公司在發達地區市場的資産比例,進一步優化了境外資産佈局,提高了抗風險能力。
交銀香港首席經濟及策略師羅家聰認為,內地企業“走出去”是大方向,相信國家電網入股港燈是出於戰略性考慮。“其實走出去的企業還是挺多的,像高鐵、中鐵公司、中建早就走出去了,他們都是屬於基礎設施建設,或者是涉及公共服務的一個大板塊裏的。”
涂永紅表示,“走出去”要充分發揮資源的配置能力,根本的辦法就是通過股份制的方式,構建一種金字塔式的結構,像日本的株式會社企業,通過一層一層地參股和控股,建起一個非常龐大強有力的供應鏈,形成一種集團的力量。目前央企正是通過這樣的一種方式,積極轉變觀念,進行資本運作,調整結構,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發揮央企的優勢力量和企業控制力,參與國際競爭。
央企在治理結構和管理水平方面,和國外的同行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它入股港燈以後,對本身的治理結構和管理水平會有進一步的提升。走出去以後,肯定會獲得更多的管理經驗,來不斷提升大型公司運作的能力。
國資委《關於以經濟增加值為核心加強中央企業價值管理的指導意見》強調,中央企業要建立高風險業務、重大投資並購等重要事項的專項風險評估制度,要審慎運用金融衍生工具。要加強重大風險監測預警管理,將風險管理關口前移,建立風險識別、轉移、對衝機制,做好應對預案,降低系統性風險對企業的影響。要積極探索投資與經濟增加值挂鉤的機制。投資並購決策要以符合發展戰略和主業發展方向為前提,要完善投資後評價制度,要健全投資決策責任追究機制,建立董事會或企業主要負責人對重大投資決策負責制,嚴格考核獎懲。要根據國際化經營戰略,穩妥實施境外投資並購,有序開展競爭,在全球範圍內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産業國際競爭力。
《意見》指出,中央企業要加大內部資源整合力度。要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主業定位,定期對不同類別存量資産進行價值分析,制定分類處理方案。對符合國有資本發展方向和企業戰略定位、價值創造能力高的存量資産,應優先配置資源,提高利用效率。對戰略匹配度低的存量資産,應適當控制規模並逐步優化。對資本回報長期低於資本成本且無發展前景的存量資産,應有序退出。同時,中央企業要積極探索國有資本和非國有資本有機融合的方式和途徑,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通過産業鏈整合、項目融資、債務重組、網運分開等手段,實現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放大國有資本功能,提高國有資本佈局結構調整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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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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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業大多處於軍工、石油石化、通信、電力、礦業、冶金、機械、交通運輸等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對於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具有基礎性、主導性意義。中央企業只有加快轉型升級,在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上取得顯著進展,在破解我國發展的瓶頸制約上取得重要突破,才能在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中發揮基礎性、主導性作用。
轉型升級事關我國經濟國際競爭力的提高。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各國圍繞市場、資源、技術、標準等的競爭更趨激烈。中央企業是我國參與國際經濟合作與競爭的領頭羊,只有加快轉型升級,切實提高競爭力,成長為具有較強實力、在國際上有影響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我國才能從經濟大國發展成為經濟強國,綜合國力才能躍上新臺階。
在肯定國資委對一些考核不達標、長期虧損、安全生産不達標的央企進行嚴格處治的同時,必須指出的是,國家對於央企的管理,更重要的是應當按市場化的準則來要求央企。需要看到的一個事實是,在黃淑和提供的材料中,還有一些經營比較出色的央企,比如中國石化今年的利潤就可超過100億元,中國華能、一汽集團、華潤集團、中國國電等央企的創利能力也位居前列。但是,這些企業大都是石油、電力等資源能源型企業,而這些市場基本上都由幾家央企分別佔領,雖然它們之間也有競爭,但它們的市場地位大都是由政府分派,並不是通過企業之間的博弈形成的,它們的産品價格也並不完全是由市場決定,而是按政府的指令來執行。與此相對應的是,一些嚴重虧損的央企大都是身處已經實現了市場化的行業。
央企作為一個企業,國家相當於其控股股東,從公司原理來説,控股大股東有權利也有責任將自己的資源輸送到企業之中,從這一點來説,國家對央企的資源傾斜似乎有其“邏輯自洽”之處。但問題在於,政府所具有的資源是一種行政資源,必須公平地傳送給市場上各種資本類別的企業,而當政府向央企提供資源時,很容易將這種必須普惠的資源傾斜到央企,從而産生兩個結果,要麼排斥其他資本企業,造成市場壟斷,要麼在競爭性市場導致不公平競爭。正是在這一點上,國家對央企的資源傾斜又暴露出難以解決的“邏輯不洽”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