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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裏巴巴集團董事長馬雲(配圖:中國企業家網)
品牌不等於廣告,廣告砸出來的只是知名度,品牌是口碑相傳的,品牌的“品”就是口碑相傳,“牌”是要有品位,有文化內涵的,絕不是廣告砸的出來的。
廣告只會把你的成本越砸越高,高到客戶買不起。做品牌是需要時間的,品牌是要有品位和口碑相傳的,品牌裏是帶有文化和精神,很多人誤以為廣告就等於品牌,做廣告會給你增加很多成本,做廣告的原因是什麼:是你的産品什麼都很好,也知道客戶非常需要,只是客戶不知道在哪找到你,你做廣告是有用的;你現在客戶在哪都不知道,客戶要不要你的産品都不知道,打廣告打出知名度有什麼用呢?在沒有明確誰是客戶,你能給客戶帶來什麼獨特的價值的時候,沒有一個可持續的質量、團隊、文化,廣告只會給你帶來知名度,光有知名度往往帶來的只是增加成本,而不是效益,而這個成本一定會轉嫁到客戶頭上,而客戶沒有必要也沒有責任為看你的廣告而付錢,憑什麼因為你有知名度,我就買你的産品,更何況客戶還有更多更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