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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資費計費標準引爭議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5日 16: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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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嵩繪

  通話不過幾秒鐘,按一分鐘收費合理嗎?近日,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當地工商局發起“叫停電信收費不合法規則”行動,其中一項“萬人曬話費賬單”活動得到消費者熱烈響應,電信資費的計費標準再次引發社會爭議。

  按分鐘計費是否屬霸王條款?按秒計費是否可行?電信資費問題究竟該怎麼管?請看本報記者調查。

  以分鐘計費,消費者認為多收費用不公平

  “按照現行的市話計費標準,如果通話時間在10秒以內,至少多收了6倍的費用,幾乎所有的消費者都存在被多收取通話費的情況。”2月13日,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對長期實行的固定電話基礎費和話費計費標準,公眾意見頗多。

  市民張錦穎説:“為什麼不能按秒收費呢?如今技術問題不是難點,關鍵是利益驅使,現行標準應該儘快叫停。”  

  黑龍江高盛律師事務所的高軍律師分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他認為,電信企業市話計費標準按照分鐘計算,顯然違反了上述法律的規定,沒有提供相應的服務就多收取費用,侵害了消費者財産安全權和公平交易權,屬於霸王條款,消費者應該抵制。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北京市消協法律顧問邱寶昌認為,不足1分鐘按1分鐘收費是不公平交易,屬於計價不準確。他建議,可以四捨五入,不足1分30秒按1分鐘計費,超過1分30秒按兩分鐘計費,或者按秒計費,這樣比較公平。

  以秒計費,專家認為技術上雖可行但增加成本

  通信業專家項立剛認為,計費方式確實涉及保護消費者利益的問題,1分零1秒按兩分鐘收費,消費者並沒有享受到兩分鐘的服務。就算四捨五入,仍有不公平的問題。但是,按秒收費的話,存儲成本會大大增加,這樣有兩個問題:一是增加的這部分成本會被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二是會佔用大量社會資源,比如存儲資源。

  項立剛舉例説,就像我們坐出租車,為什麼不按米計費,或者按十米計費?計費單元沒有必要特別細。

  他建議,要解決目前的爭議,運營商可以放棄一些利益:按分鐘計費,不足1分鐘按1分鐘算,不足2分鐘還按1分鐘算,不足3分鐘按2分鐘算,以此類推。這樣,運營商可能會吃點虧,但是肯定比按秒計費改造網絡和存儲花的錢要少。

  專家介紹,據對79個國家和地區的統計,以秒計費的有8個,約佔10%,而絕大多數國家都沒有實行以秒計費,包括韓國、日本仍然以3分鐘為一個計費單元。但因為通信支出在生活支出中所佔比例低,所以未引爭議。

  電信資費問題誰來管?

  針對哈爾濱市工商局發起的“叫停電信收費不合法規則”行動,有媒體刊文稱,根據《電信條例》,電信業的監督管理職責屬於國務院信息産業主管部門,在各地由通信管理局進行監管。即使用戶有不滿或投訴,按照現行法律和管理體系,工商局也無權“叫停”電信收費。

  對此,邱寶昌認為,工商局並非越權執法,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行行政執法,保護消費者權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調整的是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的關係,電信企業和消費者之間就是這種關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法律層級是高於《電信條例》的,而且並沒有法律規定工商局不能監管電信領域當中的消費問題。

  項立剛則認為,電信行業是有特殊技術要求的行業,需要由專業的單位來管。而且,電信計費單元不是運營商自己決定的,而是國家規定的,電信運營商無權自行改變。

  “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我們準備將這次維權行動進行到底,叫停電信收費的不合法規則,特別是‘市話按分鐘收費’、‘固話收取月租費’和‘電話吃費’三項不合法收費,監督電信企業修改電話計費標準。”哈爾濱市工商局消保處處長王緒坤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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