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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斌:非理性叫停電信資費無益消費者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5日 15: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通信世界週刊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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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哈爾濱市工商局啟動了“叫停電信收費不合法規則”的行動,聲稱該市的電話計費標準、固定電話基礎費等電信服務標準是由先前政企尚未分離時的原國家郵電部制定,並舉例稱,“按現行的計費方式,即使只通話幾秒鐘,也要按1分鐘收費,通話1分零1秒,則要按照兩分鐘收費,這明顯違背了民事活動以及市場交易的基本原則”。

  此言一齣,輿論譁然。

  有網友在微博上表示:“按照哈市工商局的邏輯,出租車是否應按米計,賓館房間是否應按小時計,汽油是否應以毫升計?”

  仔細分析下來,哈爾濱市工商局此番言論確有幾分待商榷之處。

  首先,哈爾濱市工商局此番舉動難免有不懂電信市場、不鑽研消費者實際訴求的“無知”嫌疑。資費是否合理主要取決於價格的高低和資費透明度而不是計費單元的大小。計費單元越小、越精確,表面看來對消費者越公平、越透明,但並非是最佳選擇。計費單元的無限縮小,自然需要計量設備和計量系統進行相應的升級改造,而這種升級改造必然會抬高社會成本進而最終抬高産品或服務價格。

  實際上,電信服務的價格和計費標準應該尋找到消費者權益保障和社會成本的平衡點。當前,電信行業已基本實現市場化,電信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各大運營商紛紛以降低電信資費作為吸引客戶和提高客戶滿意度的手段,如前不久遼寧某地就推出了16元人民幣包月不限量的資費套餐,讓人直呼“跳樓價”。在電信話音單價不斷下降以及消費者對於以分為計費單位已普遍接受的情況下,盲目要求電信企業按照秒為計量單位的標準改造計費系統,只會增加消費者的無謂成本支出。

  其次,按照《電信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基礎電信業務資費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或者市場調節價。這就意味著電信企業推向市場的任何一款資費套餐此前都已經過了行業主管部門即通信管理局的批准,因此,哈爾濱市工商局的正確做法應是先與當地電信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協商,在充分掌握行業特點和消費者訴求的基礎上採取下一步舉動,而不是直接給電信運營商們扣上“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的“大帽子”。

  當然,消費者對於哈爾濱市工商局此種敢於質疑、積極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工作態度是歡迎的,但人們更期待類似的地方管理部門能夠少一些“無知”與盲目,多一份調查與理性,先懂法、守法,然後再執法、執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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