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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七天都加班 工資最少可得680元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08日 10: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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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市民在國慶長假期間加班工作,加班費到底可以領多少呢?昨日,重慶晨報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主城區上班族國慶7天每天都加班的話,最少可得680元。同時,對於部分實行不定工時制的行業,節假日不算加班時間,因此也就沒有加班工資。

  在一家網絡公司工作的程序員張先生説,因為公司臨時接到一項任務,於是他從10月1日加班到10月4日,雖然公司説了要給加班費,不過加班費應該怎麼算,他卻並不清楚。根據今年國務院國慶節放假安排,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根據相關法規,用人單位在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10月4-7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記者 雍黎)

  (重慶晨報 雍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