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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新上市的哈爾斯遭遇爆炒。當天,哈爾斯最高價26.07元,最低21.57元,相對於22.5元的開盤價,波幅達到20%,而這個過程是在短短半個小時內完成的。除了哈爾斯,其他新股上市當天遭遇爆炒的也很多,比如愛康科技、布森股份、涪陵榨菜等等。
很多人認為,新股遭遇爆炒,與當前的交易制度有關。由於A股市場採取T+1的交易制度,當新股換手很高之後,場外資金用很小的代價就可以輕鬆地將股價拉起來,此後再在次日高位派發。的確,T+1的交易制度是新股遭遇爆炒的原因之一,但筆者以為,新股遭遇爆炒絕不僅僅是交易制度造成的,更深層次的原因還在新股發行體制上。
目前,所有在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的新公司都號稱自己是“全流通”發行,監管層也認可這些新上市公司所有股份為全流通性質。但筆者以為,這種全流通其實是一種弊端很大的虛假全流通。也正是這種虛假全流通,成為了新股爆炒的原因。
一般新上市公司首次上市的股份大約佔公司全部股份的四分之一。以哈爾斯為例,9月9日,公司流通股份1824萬股,其限售股6840萬股將在未來12-36個月內才能全流通。而正是這種用四分之一不到的流通股上市定價、大約75%以上的股份不流通的現實,造成了新股上市從發行到上市價格虛高的問題。而這樣做最大的好處是上市公司能夠高價發行,券商能夠拿到足夠多的保薦費用,而限售股股東可以用辭職的辦法想方設法高價出售股份。享受到利益的是上市公司和券商,受到傷害的則是全體中小投資者,由此甚至帶來整個A股市場的長期低迷不振。
至於解決辦法,筆者認為應該縮短A股新股上市之後限售股的鎖定期,借鑒海外市場的做法,把限售股的限售期改為3個月到6個月。如果哈爾斯6840萬股限售股在未來3-6個月之內上市流通,公司還能高價發行嗎?公司還能遭到爆炒嗎?
除了全流通名不副實外,新股上市過程中機構投資者與一些新股申購資金刻意短線炒作也應該引起管理層的重視。總之,要避免新股遭遇爆炒,除了改革當前的交易制度外,新股發行制度改革也更應儘早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