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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將住宅買賣經紀服務費用標準統一下調0.5%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28日 12: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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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8月28日電 (記者 黃海) 北京市決定,自2011年8月31日起,全市房地産經紀機構向住宅買賣雙方收取的住宅買賣經紀服務費用標準統一下調0.5%。

  北京市發展改革委收費管理處處長李虹表示,北京市今年以來已陸續出臺系列調控房地産市場的相關措施。此次政策出臺的目的,主要是切實降低住宅買賣費用負擔和規範經紀機構收費行為。

  北京市現行住宅經紀服務收費標準于1997年制定,一般代理服務最高收費標準為房屋成交價格的2.5%,獨家代理服務為房屋成交價格的2.8%。根據北京市新的收費政策,住宅成交總額在500萬元及以下、500萬元以上至2000萬元及以下、2000萬元以上至5000萬元及以下、5000萬元以上,住宅買賣經紀服務收費標準均下調0.5%,分別為成交總額的2%、1.5%、1%和0.5%。

  此外,過去住宅買賣衍生的其他服務沒有明確的收費標準。新的政策明確了三項業務量較大、實際收費較高的其他服務收費標準:代辦房地産登記、代辦貸款、辦理房屋入住有關手續最高服務收費標準分別為500元/宗、300元/宗、200元/宗。

  上述政策將直接導致住宅買賣交易成本明顯降低。北京市發展改革委收費管理處副處長門立峰表示,新政策實施後,住宅買賣經紀服務費用水平將下降20%以上,其中獨家代理服務費用水平降幅在30%左右;代辦房地産登記、代辦貸款、辦理房屋入住手續三項服務費用總額將下降80%左右。

  對新政策會否影響房價走勢的疑問,北京房地産仲介行業協會會長、中原地産華北區總經理李文傑表示,經紀服務收費佔住宅成交總額的比例較低,調低相關收費對老百姓購房負擔略有減輕。此外,相關業內人士認為,北京下調收費標準可降低存量房交易門檻,為存量房流動性的增加提供動力。

  北京市民李根則表示,北京嚴厲調控房地産市場已取得成效,但不會因為經紀費用下降就買房,還是等房價真跌了才會考慮買房,如果房價跌5%甚至10%,一套房就可能省幾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