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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通過房屋徵收與補償新規 行政強拆將成歷史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28日 10: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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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秀區相關部門近日正式公佈了東濠涌二期(中北段)最新整治思路,不過備受關注的徵收補償方案仍在研究當中。除了東濠涌二期項目外,廣州目前多個正在推進的舊改項目也都採取了“陽光拆遷”的模式,今後將得到進一步的明文規範。

  記者獲悉,廣州市政府日前討論並原則通過了《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意見(試行)》。今後,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産權調換。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區房屋徵收部門更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房屋或就近地段的房屋供被徵收人選擇。

  與以往開發商也可充當拆遷主體不同,今後廣州將建立“市區聯動、以區為主”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新機制,各區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由各區政府依法決定;市級以上重大項目、跨區項目以及市政府認為需要統籌的項目,由市政府直接決定。有專家分析,在這一新的房屋徵收機制下,加上今年區級政府的拆遷安置房也將納入籌集保障房的任務統計口徑中,廣州今後的舊改項目中,原址回遷或就近安置將成為主流。

  規定解讀

  徵房不以營利為目的

  産權調換要補差價

  據悉,廣州擬在今後的規定中明確,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多數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區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徵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此外,行政強拆也將走入歷史。新規定擬明確,被徵收人、承租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搬遷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區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廣州國有土地房屋的徵收實體也將發生改變,今後將規定各區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轄區內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徵收部門可以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具體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而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廣州還擬規定,對住宅房屋應當實行同一徵收項目統一標準的徵收獎勵。住宅房屋貨幣補償金額加上徵收獎勵、搬遷時限獎勵不得高於被徵收房屋所處區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場價格。如果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産權調換的,區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應當計算被徵收房屋的補償金額加上徵收獎勵、搬遷時限獎勵與所調換房屋的市場價格,結清差價。

  隨著徵收時間推移

  評估價格也會變化

  任職廣州一房地産評估公司技術總監的徐麗紅向記者表示,當前廣州在房屋徵收中,補償與獎勵相加,其實已經達到較高水平,相信在新規實施後,不會有太大的波動,但不少補償的水平應該可以達到同一地段次新房的房價水平,不排除部分補償可以達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水平。

  “對被拆遷戶貨幣補償的提高,也會提高土地出讓的價格,不但是二手房,一手房的價格也會提高。”暨南大學教授胡剛分析,今後廣州中心區的物業價值將受惠于新的規定得到提升。現時廣州的房屋徵收制度較為人性化,政府一般不會強行制定一個拆遷的限定時間,而廣州城市建設今後幾年內仍會持續提速,又會進一步提高物業的價值。

  “不過如果都選擇原址回遷或者就近安置,人口無法疏散,廣州城市的空間無法鋪開拓展,不利於城市規劃定位的提升。”胡剛認為,除了就近安置和原地回遷外,還應該給房屋被徵收市民更多的選擇,尊重市民的意願。

  有市民擔心,在新規定下,今後房屋徵收的週期可能會延長,而房屋價值的評估卻是以徵收公告之日為時點計算的,這樣拖得越久對被徵收方反而不利。對此,徐麗紅就解釋,隨著房屋徵收時間的推移,政府會發出延期公告,評估的價格也會變化,以新的時點為準。“現在房屋被徵收的市民都非常了解政策,如果補償不滿意不合規定,實際上他們也不會同意徵收。”

  個案進展

  南華西項目11月底完成回遷回購

  記者發現,近年來廣州在推行“陽光拆遷”的過程中,原址回遷或就近安置在不少舊改項目中都已經紛紛試水。3年前,作為廣州首個原址回購限價房的舊城改造項目,南華西改造(一期)獲得了被徵收市民大力支持,被徵收住宅房屋所有權人在領取貨幣補償後,按7500元/平方米購買回遷房,如果回遷房面積超出被拆遷面積的,超出部分按照市場價回購,但不得超出10平方米。

  記者昨日在南華西改造(一期)的施工現場外看到,兩棟用於回遷的18層回遷樓已經封頂,外墻也裝修一新。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海珠分局了解到,海珠區方面已經要求開發商務必按時按質交付回遷回購房,確保今年11月底完成回遷回購,同時務必將物業管理費降到最低,充分考慮回購戶的消費能力。

  記者了解到,南華西改造(一期)項目中私房住戶中逾105戶選擇了原址回購住房,佔私房業主總數約七成。

  記者發現,目前廣州正在推進的多個重點舊改項目,不少都把就近安置作為選項之一。像本週公佈的東濠涌二期中北段整治最新思路中,也提出房屋徵收補償方案擬採取周邊地塊房屋置換的辦法。

  而在一些舊城項目的改造計劃中,也希望通過項目之間的捆綁來解決就近安置的問題。隨著南華西一期項目的順利推進,南華西二期的安置也提到日程上來,根據初步設計方案是有望與草芳圍改造項目“捆綁”進行,意在抽疏老城區密度的南華西二期項目中,被拆遷的居民很可能被安置到草芳圍地區“臨江而建”的復建房中。

  此前已經開始徵詢民意的海珠橋南項目,也擬採取貨幣補償結合就近回遷安置的方式實施徵收。

  目前,廣州舊城改造實行兩輪徵詢制度,第一輪徵詢改造區域居民意願,同意改造戶數的比例達到90%(含90%)以上的,方可啟動改造。第二輪,徵詢改造區域居民對補償安置方案的意見,在規定時間內,簽訂附生效條件的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協議的居民戶數達到2/3或以上的,方可具體實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