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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土地出讓金用於保障房比例徘徊在5%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4日 09: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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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廣州賣地收入用於廉租房建設的比例僅為5%,而國家的規定則為10%。在該市2011年的預算中,這一比例連5%都不到。

  廣州市“兩會”期間,廣州市財政局局長張傑明所作的《關於廣州市2010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1年預算草案的報告》(下稱《報告》)透露出的這一信息引發關注。

  根據《報告》:2010年,廣州全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入455.6億元,同比增長40.9%,其中,市本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入314.9億元,增長38%。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出為254億元,其中用於廉租房建設的僅17億元。

  如此算來,廣州僅拿出賣地收入的5.4%用於保障房建設。低於此前國家規定的土地出讓金的10%用於保障性住房資金。

  2009年11月,財政部與國土資源部、審計署等部委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嚴格按照規定將土地出讓凈收益的10%用於補充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資金,根據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進展情況及時核撥所需資金”。

  對此,廣州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解釋,2010年,在政府性基金中,除了安排17億元土地出讓金用於廉租房建設資金,還從政府住房基金中支出6.7億元用於廉租房項目,此外,在一般財政預算支出中,還安排了17.4億元的住房保障資金。

  根據《報告》,2011年預計廣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入將達到646.5億元,同比增收190.8億元。其中市本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入為502.5億元,同比2010年增收187.6億元,而預算用於廉租房支出為24億元,比上年增長四成多,也就是説賣地收入用於保障建設的比例僅有4.7%。

  雖然同比去年,廣州廉租房支出增加了41.1%,但賣地錢用於建保障房建設的比例卻出現了負增長。

  《報告》顯示,2011年政府住房基金支出10.5億元,其中8.8億元將用於廉租住房建設。450億元的一般預算支出中,20億元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副主任張強2月20日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解釋,廣州對於保障房建設的財政投入力度正在加大,將土地出讓金凈收益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比例提高,“我們設定了幾個提高的方案,具體提高到多少很快就會公佈。”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廣州將投入89億元鉅資加大保障房建設力度,計劃新開工的保障房項目達到20多個。廣州近年的保障房投入在20多億元。

  為了加大保障房的建設力度,廣州今年將多管齊下:引入社會力量參與保障房建設、鼓勵單位(企業)利用自有土地建設保障房,及配建公共租賃房等多種方式拓展保障房房源。

  而對於保障性住房的供地,張強説,預計將來新增住宅用地中,40%~60%將用於建設保障房。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局長李俊夫也表示,廣州將在調控中加大對保障房建設的力度,今後在商品房的建設中將配建一部分保障房。在今後的土地拍賣中,廣州將高於底價的溢價部分返還給保障房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