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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委嚴查土地出讓金去向重點整治24個試點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5日 15: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觀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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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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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1-17

  降蘊彰

  一次來勢迅猛的農地整治正在展開。

  本報從國土資源部獲悉,在2010年12月28日成都地票 “被叫停”兩天后,《國務院關於嚴格規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試點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整治的通知》就下發至各地。

  按照《通知》要求,本次整治重點主要集中在24個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試點省份,而清查土地出讓金的去向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知情人士透露,目前24個試點已經開始進入“自查”、“清理”階段,春節過後,國土部聯合財政部將在此基礎上開展更嚴格更深入的專項檢查。

  重點檢查24個試點

  2006年4月,山東、天津、江蘇、湖北、四川等5省市被國土部列為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首批試點。2008、2009年國土部又分別批准了19省份加入增減挂鉤試點。至此經獲批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試點省份擴增至24個。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是指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如果農村建設用地地塊被整理復墾為耕地(即拆舊地塊),城鎮可對應增加相應面積的建設用地(即建新地塊)。

  國土部推行“增減挂鉤”試點的依據是2004年國務院頒發的《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按照中央提出的 “鼓勵農村建設用地整理,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要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挂鉤”,國土部在批准“增減挂鉤”試點的同時,還出臺了一系列配套政策。

  對於獲批的試點省份來説,最為重要的是,在2008年底,國家4萬億經濟刺激方案出臺之後,國土部適時加大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週轉指標,使得所有“增減挂鉤”試點省份都大獲益處。

  正是由於加大了用地指標,從2009年開始,幾乎在所有的試點省份,都打著城鄉統籌、新農村建設、舊村改造、小城鎮化等各種旗號,推出 “村改社”、“宅基地換樓房”、“土地換社保”、“集中居住”等各種政策,出現了規模浩大的拆村遷居運動,到去年,更是達到高潮。

  在山東諸城市,市政府取消了行政村編制,把1249個村合併為208個農村社區,當地有多達70萬的農民被計劃搬遷進 “社區小區”。像諸城這樣的“拆村並居”,幾乎在全國每個“增減挂鉤”試點省市都或者已經發生,或者正在被計劃。

  去年兩會期間,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表示,在這場讓農民上樓運動的背後,實質是把農村建設用地倒過來給城鎮用,弄得村莊稀裏嘩啦,如不有效遏制,“恐怕要出大事!”

  當時,九三學社向中央提交的一份提案中稱,各地在推進城鄉統籌發展過程中,非糧化土地使用佔全部規模化經營土地近70%。

  提案還反映,在“增減挂鉤”中,有的農民每畝被用做建設用地指標的農地可得到8萬-10萬元的補償,但這些建設用地往往每畝可拍賣數百萬元甚至更高。

  陳錫文對“增減挂鉤”試點的激烈批評引起很多兩會代表的關注。兩會之後,國土部派出9個調研組,對24個“增減挂鉤”試點省份進行了深入調研。

  據國土部人士透露,調研中,發現很多試點都存在地方在批准試點之外擅自開展挂鉤,以及違反規定跨縣域調劑使用週轉指標等問題。國土部人士稱,在去年11月10日溫家寶總理主持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正是因為“增減挂鉤”試點出現的上述一系列問題,會議才特別強調,要重點整治24個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試點。在此次下發的《通知》中也再次重申,將整治重點主要集中在24個“增減挂鉤”試點省份。

  嚴查土地出讓金去向

  國土資源部公開數據顯示,“十一五”期間,我國共批准新增建設用地3300多萬畝,土地出讓收入高達7萬多億元。

  2008年全國土地出讓總收入為9600多億元,2009年就猛升至1.59萬億元,同比增加63.4%;2010年更是高達2.7萬億元,同比增逾70.4%。

  土地出讓收入每年都在猛增,如此高的土地財政收入屬於政府財政預算外收入,這筆錢都用到哪去了?

  2009年,國家審計署對河北、遼寧、吉林、江蘇等11個省區2007年至2008年土地專項資金進行了審計抽查,發現有12個市欠徵土地出讓收入323.26億元,有11個市的674.81億元土地出讓收入未按規定納入基金預算管理,佔徵收總額的20.1%。

  在審計署抽查的上述11個省區中,有9個屬於“增減挂鉤”試點省份。雖然不足以説明試點全貌,但還是讓很多人震驚。前述國土部人士給本報的説法是,審計署公佈的結果只是冰山一角,每個試點的土地出讓金數字其實是個謎!

  按照去年底國務院下發《通知》的要求,清查各試點的土地出讓金去向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但這位國土部內部人士並不看好清查結果。他稱,通常試點的地方政府一般都有三個賬本,一本賬給國家看,一本賬給人大看,一本賬留給自己。“地方政府應付檢查的方法很靈活。”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韓俊也一直試圖把土地出讓金的去向搞清楚。他去過很多地方搞調研,可幾乎所有的地方政府都回避這個敏感的問題。“賣地賣了多少錢是一清二楚的,但是如果問把賣地的錢幹什麼去了,很多地方不願意告訴你。”

  不過,他還是掌握了一些重要數字。韓俊稱,地方政府現在財政預算收入裏面有60%是來自賣農地的錢,而地方政府對徵地之后土地增值的收益分配情況是——投資者拿到40%-50%,城市政府再拿一部分之後,留給農民的只有5%。

  韓俊感嘆,這樣發展的結果不是政府所倡導的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其實是農業、農村來貼補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