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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這門藝術太奇妙了。它是“道”,“肇于自然”(漢蔡邕語),卻不取乎原本。“超以象外,得其環中”。書家創作的過程,是以毛筆的周流運轉,濃淡枯濕變化,對非質實而虛靈的氣的摹擬過程,亦即是深悟中國文化之道的過程。它因中國文化“氣”的性質而具有高妙境界,在創造“囊括萬殊,裁成一相”的抽象美時,具有多重美學性格。線條點畫的曲直、剛柔、方圓,若隱若現地跡化著書家心靈情感的寄託。抒情寫意的功能,又往往引發讀者與書家心靈的碰撞與共鳴。書法至於如此嗎?我們不妨走進湘人李鐸先生的藝術世界,觀照他半個多世紀寄情于墨海中氣勢恢宏的審美創造,探尋他與生命融為一體的藝術魅力。
與他的作品對話,你會感悟到“天人合一”這中國傳統文化現代意義的詮釋。我們品其奇妙造的以“雄”為表徵的點線篇章,很難不“神與物遊”,産生種種審美意象:
以上喻,它如泰岱。雄偉磅薄,壯麗峻拔,且樸茂而古拙,鬱鬱蒼蒼,有王者風。
以水喻,它如黃河。雄渾蒼茫,激越浩蕩,恣肆汪洋,奔騰不息,浴月吞天。
以木喻,它如蒼松。雄健勁挺,盤根錯節,古藤垂繞,老而彌壯,櫛風沐雨,英姿卓立。
以花喻,它如寒梅。老樹著花,虬枝如龍,骨骼清靖,笑傲霜雪,高雅堅貞,清香遠播。
以詞喻,它如蘇、辛。格調雄渾,英氣勃發,境界宏大,分明是關西大漢執銅琶鐵板,唱“大江東去……”。
清代劉熙載法眼精鑒,道出了書法的真諦:“高韻深情、堅質浩氣,缺一不可以為書”(《書概》)。而這一切都依賴於“法”而存在,“法”是界定藝術書寫與一般書寫的唯一要素。李鐸先生從書法的本體規定性出發,深明究其理、得其法後才能昇華至氣勢、神采、風韻,達到高妙意境的道理。所以把備盡法度作為學書的第一追求。這也為他日後的藝術表現形成了最鮮明的美學特徵。他顯然不同於一些恃才傲物的後生們那樣,以摧毀傳統的革命與規範抗爭,更不想與後現代的先鋒派為伍。他視傳統書法為正宗,數十年孜孜矻矻,以筆法、字法、章法、墨法等諸“法”入手臨池,力求從古代豐富的寶庫中討源尋根,上下求索,悟得揮運之理,以夯實深厚的“法”的根基。這一階段時間很長,他循規蹈矩地察精擬似,以平正立身。不妄談仁筆為體,不求龍飛鳳舞。親近古人,更是錘煉毅力。
他書法學習的初始階段,曾受過一代文豪郭沫若先生較深的影響。這本是無可厚非之事,而有人卻少見多怪地對此髮發一番議論,我頗不以為然。事實上,同時代人因藝術追求相近,耳濡目染,轉益多師者代不乏人。明代解縉在《書學傳授》中曾詳細列舉歷代書法傳承者,上自漢代蔡邕,下至明季時賢,衣缽相傳者凡六七十人。即使當代書界,近取某家書風者亦屢見不鮮。李鐸先生以“古不乖時,今不同弊”為訓,沒有以郭氏書風為自己的藝術思維定勢。心儀郭書的同時,更注意上溯古人,努力從歷代碑帖中廣徵博取,化為己用。或二王、顏、柳,或蘇、黃、米、蔡,或王鐸、傅山、何紹基諸法家名流,或碟躞于秦篆漢碑,或鍾情于六朝碑版,他一碑一貼地扒梳品鑒,不計寒暑而浸淫之,追慕之。他的師承中,碑帖結合,以碑為主。金石氣與書卷氣相融,以金石氣為主。漢碑力勁而氣厚,魏碑洞達而峻偉,各有攸宜。他將魏碑、漢隸冶為一爐,牽連引帶出流便多變的行書。於是他藝術生命的構成中,既有北碑的沉雄峻宕之氣,又有漢隸渾穆古拙之風。經過半個多世紀的苦心耕耘,在癡迷、苦悶、迷惘、喜悅的反復交織中,伴隨著花開花落世事滄桑和戎馬生涯的幾多變化,他用汗水犁出了自己的那一片閃光的藝術天地,躋身於當代中國領袖群倫的書法大家之列。近、現代書壇,以行書寫魏碑者,趙之謙、康有為、于右任等各領風騷。而將漢隸、魏碑融合後出以行書的“複合型”書家可謂寥寥無幾,李鐸推為翹楚,名符其實也。
氣韻生動是中國藝術的根本精神。李鐸書法在理通、法備的前提下,以氣力充沛之筆創造了雄強壯偉的藝術境界,構成了他書法美的又一特徵。氣是包括書法在內的一切藝術的根本,韻則是一種蘊藉風態。氣是無形的,可感會而難以言傳。氣以力使,力以氣行,氣為統領。氣作為書家主觀的審美心理構成,經過物態化的創作,筆墨的揮運,隨情感心緒的排遣抒發,凝結成點畫線條。清代包世臣強調説:“書之大局,以氣為主。使轉所以行氣,氣得則形體隨之,無不如意,古人緘秘開矣”(《藝舟雙楫》)。
筆法是書法的基本要素。筆力是點畫線條賴以存在的基礎,使表現線條性狀特徵的關鍵。漢字本無命可言,而書家之筆在力的作用下,將點畫線條昇華為筋、骨、血、肉、精神,合成為具有生命力的節奏和動律,成為妙趣橫生耐人品賞的藝術,這種感人之處正是力感效應所在。遠在1900多年前,蔡邕就從筆法的角度指出力在書法創作中的要妙:“藏頭護尾,力在字中,下筆有力,肌膚之麗,故曰勢來不可止,勢去不可遏,惟筆軟則奇怪生焉”(《九勢》)。因此,那種劍拔弩張于外,使讀者如感到書者擺臂搖肩,咬牙切齒般鼓努為力之作當屬下乘。
李鐸先生對氣與力的作用,作過較深入的理性思考。他從“視覺感應”推理出“悟性之力”。通過對力的運動過程的考察,得出線的藝術化“可以載負人的精神與情感”的結論。從傳授技法的訓練中,總結為“將自然的力和人類固有的力,進行抽象與提煉,使之轉化為藝術的力”(《力之芻議》)。他在創作《孫子兵法長卷》前,更對氣作過具體地研究。他撰文説,“書寫過程中,要貫徹一個‘氣’字,寫出氣勢、氣魄……我特別看重這個‘氣’,就主觀意願來説,要突出軍魂之氣、軍勢之氣、軍戎之氣……。寫兵法要透出軍人的風度和氣質,像統帥布陣、擊鼓催徵那樣,展現一種‘戰鬥’的氣息,寫出陽剛、雄強之美”(《孫子兵法》長卷創作經過》)。這些唯有軍人藝術家特有的視角才能道出的藝術思想和美感體驗,成為指導他書法創作並形成個人風格的重要理論基礎。正是在這樣一種認識下,他對古代軍事經典著作的文字,好一番研讀、校對、構思、草創等“戰前演練”,做到胸有成竹,意在筆先,信心十足地以神思統攝筆墨而開筆。《孫子兵法》長卷誕生了。它以雄健的筆力成為李鐸先生人書俱老的扛鼎之作。此卷總長220多米,6000余字,經數日挑燈夜戰,奮力書寫4尺整幅紙共158張,可謂嘔心瀝血的輝煌巨制。由此,我想到蘇軾“書初無意于佳乃佳爾”(《評草書》)的命題,不能泛泛而論。對於“積學以儲寶”的書家來説,尺牘、書禮類的小品尚有可取之處,倘若構思巨幅之作,“無意于佳”此率意書也,何以能成為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