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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6月9日電(新華社記者 周瑋) 這是兩個“十年”——一個是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實施至今整十年,一個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布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十年。這期間,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究竟做得怎麼樣?
在9日文化部舉行的紀念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頒布十週年論壇上,與會專家學者的意見較為一致:作為較早加入公約的國家,我國近年來積極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依法保護、科學保護、全民保護已經成為“非遺”保護中的寶貴經驗,這不僅對我國“非遺”保護和傳承至關重要,也為“非遺”保護研究工作探索出了一條新路。
依法保護:政府主導構建“非遺”保護制度體系
2005年,我國相繼出臺了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意見和關於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的通知,對“非遺”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措施等提出明確要求,我國的“非遺”保護工作開始步入正軌。
2011年2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高票通過非物質文化遺産法,從此,“非遺”保護步入依法保護階段。這也是履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的責任和義務——我國于2004年8月加入公約,公約要求各國採取法律措施,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産得到保護和弘揚。
數字顯示,中央財政已累計投入21.0249億元“非遺”保護工作經費,2013年專項經費計劃投入6.6298億元。基本完成了第一次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普查工作,調查資源87萬項;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國家、省、市、縣四級“非遺”名錄體系,公佈了3批共1219項國家級“非遺”項目。正如國家圖書館館長周和平所説,自國家名錄開始的名錄體系建設,“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政府的彰顯作用和引領作用——讓大家了解這是好東西”。
非物質文化遺産是活態的,傳承人的保護是保護“非遺”的關鍵。我國命名了國家、省、市、縣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了4批共1986名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抓住了傳承人的保護就抓住了‘非遺’保護的關鍵,有了這個抓手,有了項目,有了傳承人,這個線路就比較清楚。”周和平説。
科學保護:遵循規律讓保護有可持續傳承動力
為了留住更多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信息,我國開展了搶救性保護,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對瀕危的“非遺”項目及年老體弱的傳承人進行全面的拍攝、記錄,並及時形成檔案、建立數據庫。
同時,我國啟動了非物質文化遺産整體性保護,目前已設立了15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小璞認為,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是我國首創的適應“非遺”活態流變性和整體性特徵而採取的一種區域性整體保護模式。
還有一種重要方式是生産性保護——“非遺”項目通過生産過程得到活態保護和發展。在産品生産、流通、銷售過程中,産生經濟效益,並促進相關産業發展,使“非遺”核心技藝在生産實踐中得到傳承,也使其保護有了可持續傳承的動力,實現“非遺”保護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良性互動。
目前,文化部已命名了第一批41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示範基地。中國藝術研究院副院長呂品田説,生産性保護實踐目的終歸是為了復興和發展,是要促使傳統技藝以其不可替代的價值融入當代社會生活,成為參與當代物質和精神財富創造的活潑生産力。
全民保護:“人人都是文化遺産的主人”
“人人都是文化遺産的主人”,這是今年“文化遺産日”非物質文化遺産活動的主題。談到“非遺”保護的中國經驗,周和平説,很重要的一點是“通過廣泛動員社會參與,喚起民眾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的文化自覺,全國上下從政府到公眾,許多人知道了什麼是‘非遺’,許多人參與到‘非遺’保護工作中來。”
“第一次非遺展覽是在國博,我們原來計劃搞十天,最後展了大概一個月,人越來越多。以後的展覽在展館的廣場上居然排起了長隊,可見其深入人心。”周和平説。
民眾的熱情參與和政府的積極推動、廣泛普及密不可分。從2006年開始,我國將每年6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確定為“文化遺産日”,大力開展展覽、展演、論壇、講座等宣傳展示活動,營造了全社會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近年來,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傳統節日裏恢復或舉辦了多項民俗文化活動,民眾有了更多走近和認識“非遺”的機會,形成了自覺保護“非遺”的主動性。
統計顯示,我國已有37個項目入選聯合國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成為世界上入選名錄項目最多的國家。已連續舉辦4屆得中國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産節、支持成立“亞太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産國際培訓中心”……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産正邁開大步“走出去”,向全世界傳遞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