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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聽取《山西省傳統村落保護條例(草案)》的説明。出臺條例旨在為山西省傳統村落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提供法治保障。
山西省現存古村落約3500處,登記建檔1736處,中國傳統村落550處,是北方地區傳統村落數量最多、風貌最完整、集聚度最高、類型最豐富的省份。傳統村落作為一種歷史文化的載體,不僅有豐厚的自然資源,更有厚重的人文資源和歷史記憶,沉澱著豐富的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産,對於繼承和弘揚山西省優秀傳統文化,推進山西省文化旅遊事業發展,以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都具有重要意義。
目前,條例草案明確將山西省的國家級和省級傳統村落作為保護對象,要求政府建立協調機制,將傳統村落保護納入鄉村振興戰略統籌推進,構建起政府組織領導、村民發揮主體作用、社會力量主動參與、專家技術指導的多方共贏機制。
(總臺記者 宋振興)
(編輯 韓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