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今年1月,我用家裏的固定電話打了一個省內長途,用時678秒,電信公司按0.7元/分鐘收了7.91元,這比任何手機收費還要高!我就到營業廳諮詢。第一個業務員説不知道有這個標準;問第二個業務員説,因為你沒有加撥17909所以要按這個標準收費,如果加了就按0.22元/分鐘收費!原來如此!問題:1、0.7元/分鐘標準是否經過物價部門批准;2、不加撥17909就按0.7元/分鐘、加撥了就按0.22元/分鐘的收費規定電信公司是否盡到了告之義務(連他們的業務員都不清楚何況我們普通用戶)?3、所謂要加撥17909是不是電信公司設的一個局,用來惚憂用戶,還是太“高科技”了,不加撥17909成本就要翻番增長?實在理解不了!!!希望討個説法。
現將收費收據附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