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尊敬的315管理員您好:我一個月前,由於要結婚了,在京東商城網購了一款手錶。2012年10月23號本人提交訂單,支付3520元人民幣,10月26號收到成都倉庫寄過來的手錶,當天就發現手錶表冠少了一個檔位,表冠處是活動的,存在嚴重質量問題。10月26號當晚,本人向京東售後提交換貨申請,京東售後審查後,並同意了安排上門取件(服務單號100224646),叫我把東西準備好。10月27-30日,一直沒人上門取件,我自己把東西郵寄回成都備件庫了(花費郵費15元)。11月1號京東成都售後收到返回來的手錶,並致電本人,當時我要求換貨,但是售後不同意,售後説換貨必須檢測,然後就是漫長的等待。12月7日,我實在等不下去了,打電話到售後部門要求京東給我退貨。11月8號接到通知説,還要檢測,而且必須檢測後才能退貨。現在還在等待,不知何時才能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