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在天貓駱駝旗艦店購買三件商品,訂單編號:248743168097230,但是只收到兩件,沒有馬丁靴,賣家答覆經核實快遞丟件,然後就讓我退款,但是給我的包裹是扁平狀不可能裝下鞋子,現在順風快遞經調查已排除丟件可能並答覆我賣家已經承認漏發貨。但是從問題出現,在包裹明顯不能裝下鞋子的情況下,賣家謊稱已經發貨是快遞丟件。現鞋子已下架。我認為是賣家在缺貨的情況下故意採用欺詐手段逃避責任,性質惡劣。商家通過低價打折吸引顧客,但是在顧客下單後,無法發貨,違背了當初的承諾,應視為違約,在違約情況下在顧客詢問時又將責任推卸給快遞,謊稱發貨,欺騙消費者,在提出核實快遞要求後,其客服對顧客的所有信息一概不再回應,現本人為了在天貓商城對其投訴不得已申請退款,但退款數額減少,沒有任何解釋,並且拖延半個月。由於賣家原因最終導致合同不能成立,應由賣家承擔責任,這一過程中給顧客造成的損失由賣家承擔。另:據了解,被駱駝用同樣方法欺騙的消費者有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