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於2012年10月26日在國美網站上購買了iphone 4s(售價4249元),選擇貨到付款,10月27日收到快遞並付款成功。10月28日發現手機屏幕上有壞點,隨打電話聯絡國美客服。10月30日拿着手機到蘋果位於西單大悅城的售後服務點,我讓蘋果售後人員給我開具了手機檢測報告,證明手機存在質量問題。10月31日,我在國美的網站上提交了退貨申請,並將蘋果開具的手機檢測報告發到國美售後指定的郵箱內。
11月1日,國美通過了我的申請,發短信告知我會有快遞上門取件。11月2日,快遞上門取件,檢查手機完整包裝、附件是否齊全,並簽字確認,並收回手機、發票、蘋果開具的檢測報告。
前面的一切還算效率挺高,但是自從手機收走之後,我的噩運就開始了,錢遲遲不給我退。
今天已經是12月4日,距離我付款已經1個月零7天,距離退的手機返庫也已經1個月零1天了,但是我的退款卻遲遲不見蹤影。
從10月28日,到12月4日,不停的打電話諮詢,身心俱損。我的訂單編號是3328367858 ,退貨編號是6103573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