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王希忠:長髮奪命需要教育者反思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13日 09: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山東商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這是一條令人痛心的新聞:13歲少女張悅,因為頭髮不符合學校規定,而最終選擇了輕生。

  在孩子為何輕生這一點上,家長和學校雙方的説法有所牴牾。家長認為,是學校第三次沒有認可孩子頭髮的長度而將孩子趕回了家;校長的説法是,最後一次是家長將孩子領回去的,監護權已轉給了家長。

  但一個核心事實無從爭辯:孩子沒了;另一個核心事實也無異議:孩子確實因為頭髮回的家,至於是“趕”還是“領”,本質上並沒有太大的差別。

  令我們感到難過的是,面對這樣的悲劇,校長的回答“振振有詞”。注意,我這裡的“振振有詞”無任何貶義,只是陳述一個既定事實。校長説:學校是按照中學生行為規範來要求張悅剪頭髮的。過於成人化的髮型在中小學是不允許的,“在所有的學校都這樣,並非我們特殊要求。”至於最核心的當事人周老師,從我們的記者調查來看,也並非一個面目可憎的惡師,而是“學校同事眼中一位受尊敬的老教師”。

  這樣看來,張悅之死的邏輯鏈條就很清楚了:一個嚴格執行校規的班主任,遇上了正處叛逆期的學生,雙方都不想讓步,最終導致了悲劇發生。

  事件的糾結之處正在於此:也許,學校和老師所做的,真的沒錯。因為,誰能説“嚴格執法”是一種錯誤?

  那麼,問題到底出在什麼地方?

  我們認為,既然“嚴格執法”是沒有錯的,那麼,我們就應該檢視一下“法”本身的成色如何。具體到這件事,就是其要求學生必須留短髮的規定是否恰當。山東省教育廳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中小學生行為規範》中確實規定了學生要衣冠整潔,不燙髮,不染發,不化粧,不佩戴首飾,但是並沒有明確規定頭髮的長度。至於頭髮到底該留多長,是各個學校自行規定的。也就是説,如果説學校存在問題的話,就在於這個“自行規定”上。

  留短髮的“自行規定”有錯嗎?我們或許還不好如此斷言。但是,我們卻可以認定:這樣的規定在理念上存在偏差。

  偏差在哪?

  教育,簡單來説就是教書育人,從詞義的構成來看,教書是手段,育人才是目的。但不能否認的是,我們的教育中出現了這樣一種傾向:教書育人演化為育人教書甚至“馭人教書”,也就是説,教書反倒成了目的,育人甚至是“馭人”成了手段。

  試想一下,我們現在如何評價一個老師的成績?就像學校眼中的周老師,其所謂好,就是“每年所管理班級的教學成績都很突出”。反過來想,如果其所教的班成績一般,卻和學生們建立了良好的關係,我們會不會認為他是好老師?對一所學校的評價也是如此:是一個能讓學生健康自由成長但升學率較差的學校更受認同,還是一個升學率很高但對學生實行所謂“監獄化”管理的學校更受認同?説起來可能是前者,選擇起來肯定是後者。這也就難怪學校會想盡各種辦法讓學生聽話,沿著學校設定的有利於提高成績的道路行走,至於在這樣的道路上,學生的人格養成是否足夠健全,很可能就無暇顧及了。

  應當承認,一段時間內學校追求升學率的合理性,但是,當“教育不再改變命運”時代到來,人生的選擇應更趨多樣化。這時候,考分不應成為絕對的選項,相反,在教給學生知識的前提下,如何讓孩子合理的成長,應成為更緊迫的任務。教育理念上的滌蕩,已經刻不容緩。

(王希忠 原題:“教書育人”別蛻變為“馭人教書”)

 

更多 視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