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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祚來:東莞警方想殺一儆百?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29日 08: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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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6日,廣東順德北滘中學高三語文教師元平因發表網絡小説《在東莞》,被當地警方以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刑拘,其妻阮芳表示,《在東莞》描寫了東莞桑拿行業,是一個現實批判性質的小説,不涉及色情。

  北京作家謝朝平剛從渭南警方的拘留所裏出來,東莞就有作家元平被警方抓走,這裡,人們看到的不是當地警方在保障公民權益,而是屈從於某些地方政府或利益集團的意志:謝朝平《大遷徙》一書,涉及的是移民安置過程中的一些權力腐敗,而元平的《在東莞》可能有損當地政府的社會形象。於是,地方警方就以各種名義拘傳作家,妄圖通過打壓言論,限制對事實真相的揭露,使作家有所忌憚。

  如果《在東莞》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首先要抓的,是該小説的傳播主體天涯網站負責人,因為作家只是寫作主體。但天涯的網絡管理員認為,這部小説不是淫穢作品,所以放行。那麼,警方為何只刑拘作家呢?

  什麼是淫穢物品?法律的認定範圍是:“有關人體生理、醫學知識的科學著作不是淫穢物品,包含有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為淫穢物品。”如果將文藝作品中涉及色情的內容均視為傳播淫穢物品,那麼《紅樓夢》的出版者也要被刑拘。所以,退一萬步説,如果東莞警方真想拿作家元平問罪,起碼也得完成必要的程序,比如由文學藝術界和法學界專家認定其作品性質確屬“淫穢物品”。

  媒體採訪了知名網絡作家慕容雪村,他認為網絡作家因小説創作而被抓起來,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的事,“這個作者的命運應該也是我的命運”。現在,網絡上向東莞警方自首的作家也涌現出來,因為許多人對東莞被曝光的色情業充滿文學想象,並有創作作品呈現,東莞警方是一一跨地拘捕呢,還是只抓本地的,殺一儆百?

  渭南警方拘捕作家謝朝平,使移民安置問題放大百倍曝光在世人面前,更多的人看到了真相,本想掩蓋事實,沒承想欲蓋彌彰。東莞警方拘傳元平,效果必無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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